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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抓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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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白宝山,以前因为抢劫入狱,被判四年。

出来后迫于生计他又重新干起了老本行。

因为在监狱中服刑的时候,被其他狱友欺辱,让他心生戾气,对社会充满厌恶。

原本只是想抢点钱的,一时控制不住就杀了人。

杀人后他把尸体掩埋,连夜逃往其他省份。

服过刑的他自然对警察的调查有一套,懂得一些反侦察技巧,再也不是当初抢几千块钱就被抓的新人。

就这样,他躲过了几天时间。

一晚,他尾随一男人从取款机出来,等到没有监控的时候才动的手。

抢走几万块钱后,他把手套和匕首扔在了垃圾桶里,连夜做黑车离开了当地。

华夏的警察他很了解,他知道自己早晚藏不住,于是他打算偷渡,前往隔壁的俄罗斯。

漠镇地属偏僻远离城市,靠近大兴安岭,与俄罗斯只有一条黑河之隔。

黑河对岸便是俄罗斯的伊格纳斯伊诺村。

只要逃离华夏,才能真正不被抓。

这是他唯一的生机。

等他来到漠镇的时候,实在是太过寒冷,他躲进一家村民家里,想找点衣服取暖,顺便偷点东西吃。

没想到被发现了,于是他干脆一不做二休,直接杀死了那个村民,然后盗取村民家几万现金,连夜往黑河方向赶去。

眼看黑河越来越近。

他心里振奋。

陡然,他停下了脚步,隐约间,他看到,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人。

‘什么!

莫非是边境巡警。

白宝山心里一惊,做贼心虚的他转身就跑。

巡警手里有枪,他可干不过。

但是他没跑多远突然感觉后脑一痛,天地一阵晕眩便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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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陆宁知道他是可以避开的。

从最早的救小孩,然后跳水救人,制服大街砍人的男人,以及血腥味打电话报警,到现在脚下下的杀人凶手。

他知道,他的性格有些变了。

如果他还是普通人,那么他一定会避开这些事情,尽量不去触碰。

但是当他能力变强后,心态自然就发生了变化。

很多时候心里会生出一种——没有人可以,只有你能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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