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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还浪费了不少资源,最后做点贡献吧。
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就更好了……
结果那边刚死,这边就穿了。
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忘了给他喝汤。
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哭笑不得。
命运的馈赠,原来在这儿等着呢。
他宁愿不重生,甚至宁愿不出生,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
婴儿也大哭了起来,余霁只想默默流泪,奈何生理不受控制。
哭了一会儿,他就累睡着了。
那之后,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
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他硬件不兼容,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吃喝拉撒全靠本能,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
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
一夜过去,母亲去梳妆。
余霁被侍女喂饭,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
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
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
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
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
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
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
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
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
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
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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