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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杀生,在我转身之后,沾满小兔鲜血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可我不能表现出害怕,草原上不需要仁慈的猎手。
如果我想离开草原,就得先在草原上活下去。
忽都鲁很感激我救了他,他说他会永远记得,我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了救他。
然后,他亲口告诉了我他的名字。
他说:“我叫忽都鲁,你可以叫我忽都。”
这是他的汉人母亲给他起的名字,忽都鲁,在汉语中是幸福的意思。
所以,我叫他小福。
从此,我成了忽都在草原上唯一的朋友。
他教我骑马,同我在草原上赛马。
他教我说突厥话,带我在圣山脚下放牧,用生长在圣山上的格桑花,为我编花环。
他和我手牵手走在草场上,翠绿的浪划过我们的手掌,像是最柔软的丝绸从指缝流过。
我们在圣山流下的雪水中嬉闹,并肩躺在旷野上。
我们一起喝偷喝马奶酒、围着篝火唱歌、跳胡旋舞。
我们对着圣山起誓,永不反目。
那时我们就像草原上所有的伴当一样,是最亲密的朋友。
不分汉胡、少小无猜。
在草原上,我学会了骑马、挽弓、跳胡旋舞。
那时的我们何曾想过多年以后,他会夺我汉家半壁山河成为帝王,我会成为罪奴流落掖廷无家无国?
我从回忆中回过身来,看着眼前的王衍。
他长得比少时更英俊了,高鼻深目的胡人特征里,又带着些江南独有的柔情。
比胡人更精致,比汉人又多了一分张扬。
他此时双手握着我的肩膀,眼里闪着激动而兴奋的光。
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你长高了,也瘦了。
不过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漂亮,一点儿都没变。”
“你今年有十七了吧?自从在圣山下分别,我们已经有快六年没见了,真没想到能在这里能见到你。”
王衍像小时候一样,开始了滔滔不绝。
他高兴得几乎要手舞足蹈,十分兴奋地说:“你知不知道,我有好多话要同你讲!”
相比于他的兴奋,我的表现却始终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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