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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看上去我会把我自己的脚吃掉,那真是荒唐可笑。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澄清,但我还是想把话说清楚:我不会吃我自己的脚,那样太野蛮了。
维克托说,吃别人的脚也不太合适。
不用他说,显然我也不会这么做,除非这只脚是无公害地收割来的。
这就好像一些印第安原始部落里的人通过吃尸体表达敬意。
你不可能在不对他们造成任何冒犯的前提下,让他们停止这种做法。
“噢,你的芝士脚看上去很美味。
不过,我在一小时前刚吃了某个人的奶奶,所以现在我、很、饱!”
没有人会把这种话当真。
不过说实话,我确实有点好奇:人肉尝起来是什么味道?食人族说我们的肉尝起来跟猪肉一样,而熏肉是我的灵魂动物【17】,所以我们的味道大概很好。
我为那些曾经是食人族的部落感到难过。
基督教传入之后,不可避免地毁掉了一切,从此他们停止了吃人。
怀念小时候尝过的味道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何况已经没有人再吃那种东西了,因为吃掉你死去的叔叔突然间变得不那么酷了。
那是一种低等的渴望。
并不是说我对这方面很了解,因为我从没吃过人。
见鬼,我甚至从没吃过羽衣甘蓝。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注脚竟然关于脚。
太棒了!
举起手,我们击个掌!
我想乌云背后总有幸福线【18】,即使涉及的是让你恶心得吃不下的人类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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