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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也解释不清,为什么要把这些日记保存起来。
可以肯定,他留着这些日记不是为了给后人看。
即便后代人对一个落后的殖民地的默默无闻的警官生活如何感到兴趣,他们从这些暗码似的记载中也不会知道多少事。
斯考比记日记的起因也许要追溯到四十年以前的一件小事,当时他还在预备学校读书,因为整个暑假记日记没有间断,所以得了奖——一本《阿伦·奎特梅因》[50]。
从此以后,这个习惯就养成了,甚至记载的方式也没有什么改变。
早餐香肠。
天气晴朗。
午前散步。
下午上马术课。
中午吃鸡肉和蜜糖卷饼。
几乎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这种记载已经变成:露易丝起程。
Y晚间来访。
凌晨二时第一次台风。
他的笔无力表现一件事的重要意义,只有他自己,如果他日后肯再翻阅一次的话,可以发现在倒数第二项记载中哀怜已经把他的诚实打穿了一个大洞。
他写的是Y而不是“尤塞夫”
。
斯考比在这一天的日记上写道:五月五日。
来彭德接43号轮船(为了保密他用的是轮船的代号)生还旅客。
同行者德鲁斯。
犹豫了一会他又加上了一句:威尔逊亦在。
他把日记本合上,仰面躺在**开始祈祷。
这也是他的一个习惯。
他背了《天主经》和《圣母经》,然后他又做了忏悔,这时候他的眼皮已经睁不开了。
这只不过是走一走形式,倒不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会犯严重的罪,而是因为他一向认为,这样也罢,那样也罢,他的生活本身就是无足轻重的事。
他不酗酒,不和人通奸,甚至从来不说谎话,但是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不犯这些罪就是美德。
有时他也思考这些问题,他这时总把自己看作是一名小卒,一名初入伍的新兵,根本不可能违犯严重的军事纪律。
“昨天我只为了一点点儿小事就没去参加弥撒。
晚祈祷也漏掉了。”
这也就同一个士兵承认自己没尽到职责——该去参加杂役却逃避了一样。
“噢,上帝,保佑……”
但是在他还没来得及提到人名以前已经进入梦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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