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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唐劲散步也很卡通。
他的步子很大,我却喜欢慢慢走,看花看草看阳光。
你们这些工作狂真是不懂得过日子。
有一次我们去竹子湖看海芋,我才停下来一会,他却已走了百来公尺,回头才发现我不见了。
我在想,清朝的纪晓岚有神行太保的雅称,想必是为了减肥而不得不练就「快步减肥法」。
那唐劲走那么快又是为了什么?时间也许很宝贵,但休闲时就要有休闲的举止才算不负光阴不是吗?结果后来他就开始握着我的手散步了。
别人的男朋友都是找千百个理由来达到牵手的目的,他却是怕我走丢而想到要牵手。
我知道我不算秀色可餐啦,但他也真是没有浪漫的细胞不是吗?”
身后伸来一只手,替她端了杯茶解渴。
她啜了一口,终于发现不对劲,这只粗砺长茧的手并不是哥哥的,哥哥的手是修长而尊贵的白,而这黜黑粗糙的手应是来自艰苦的环境养成“唐劲!”
她低语,半转身子,终于看到了身后含笑以对的男人。
唐劲懒洋洋道:“我再不来,你怕不将我们约会的细节全钜细靡遗的抖出来了。
即使是靖远也不该知道的。”
“为什么?”
她欣喜的面对他,找到舒适的位置,紧紧搂住他脖子。
“让人知道我太多软性的面貌,会让我的威严动摇。”
他吻了她好一会,才稍稍补偿了四个多月不见的相思。
“我们不是在吵架吗?”
她问。
哪有人一来就吻人的,像太平无事似的。
“我们和好了。”
他又吻了一下。
“全都是你说的。”
她笑,在他唇又印下来前,塞了一颗樱桃到他口中。
“我好可怜,没有撒泼的机会。
原本是想你再过几个月还不来,我就要学别人家的千金小姐一样,回台湾闹得你鸡犬不宁,并且用公司的权力压制你,让你有志不能伸,臣服在我脚下叫女王。”
她暗喻的正是某家千金与其夫婿的真实剧码;至今仍是上流社会的笑谭,也让人对那一家子的女性避之唯恐不及。
“要不要我送你一根鞭子?”
他慎重的问。
“你……好邪恶,胡思乱想。”
她拿着桌上厚厚的一本“里见八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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