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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音乐上的默契不需要说话,拿起乐器,他们的世界便相通了。
那是一种灵魂上的契合,百分百的匹配率。
席宇放下手里铁签,抽纸擦手,拿起了他的贝斯背到了身上。
他是音乐人,他不是厨子。
虽然他如今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屏幕前做厨子,可他血液里流淌着的是音符,他的音乐梦从来没有灭过。
没有交流,没有指挥,他们的乐器默契地合到了一起,成了一首熟悉的旋律。
这个旋律的名字叫《我会死在明天》,齐礼十七岁写的歌,他的成名曲,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发行就破亿。
这首歌是十年前的今天,齐礼坐在长源镇那片废墟里写的。
当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工作室被砸了,鼓坏了,吉他碎了,焦棠用手机里的架子鼓乐器软件,给齐礼配音。
曲子是摇滚风格,主乐器是吉他和鼓。
那是夏天乐队的
《我会死在明天》是齐礼带的节奏,合作太多次了,吉他响起的那一刻,焦棠不由自主跟了上去。
太默契也不是什么好事。
动作先于大脑,也就做了很多身不由己的事。
一场始于临时起意的表演,最后结果不输于任何舞台。
结束那一刻,现场先是寂静,然后是尖叫和掌声。
最后一缕夕阳坠入地平线,焦棠站在草坪上,她身后是广袤的天空。
晚霞把云染的通红,浩浩荡荡铺在天上,延绵向远方。
焦棠洒脱地朝着众人行了个结束礼,把鼓槌递给了旁边面色凝重的顾子恒,笑道,&ldo;你继续。
&rdo;
顾子恒没接,他看焦棠的眼神都变了,焦棠的演出太震撼了。
她碰到乐器后整个人是闪闪发光的,焦棠那不叫冷傲,那是才华堆砌起来的高度。
她只是站在那里,却让人生出仰望感。
席宇习惯性扬起手等焦棠过来击掌,举起来后意识到不合适,想放下已经来不及了,焦棠跑过来跟他击掌。
随即席宇伸手抱了焦棠一下,他的眼睛红了,&ldo;欢迎回来。
&rdo;
&ldo;谢谢。
&rdo;焦棠很小就做了孤儿,席宇和齐礼都是她最亲的人。
天沉了下去,院子里闪烁的氛围灯瞬间亮了起来。
齐礼垂着长睫毛拨着吉他,慢悠悠地弹了个小调,在所有人都看过来的时候,他抬起头,下颌一点中间的位置,&ldo;再来一首。
&rdo;
&ldo;礼哥,唱什么?唱谁的歌?&rdo;席宇仰着声音,胖脸上显出兴奋,&ldo;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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