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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我是跟在你身边最久的人,虽然你不爱我,但无法否认我是最了解你的人。
你的心是铁做的,不想爱上什么人的话,就不会爱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
但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连你的人也无法得到,那么,我就非要一个名分不可了!
不然,我无法对我自己交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耗着,直到烂成一堆枯骨……”
“又铃……”
“放过我吧!
林森,你放过我……”
她崩溃痛哭,觉得自己不仅心碎了,更痛的是,连等同于性命的尊严与骄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对林森最后一次的死缠烂打。
对他发过无数次疯,流过无数眼泪,在最后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为她的爱、她的痛苦或她的泪,而是给她十二年的情意,一个结清似的安慰奖,他说,这是他仅能给的。
所以他们去登记结婚。
正式成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铁到伦敦上课去了。
他给了她公寓的钥匙,与他的存摺,却没给她他上了锁的卧室的钥匙。
然后,那半年,他一直在伦敦,就算回来剑桥,也是待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连家门都没踏进一步。
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电话,而他每次只能给她五分钟。
在一个又烂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铃跟一个爱慕她许久的香港留学生上床了。
那个可爱的男生第二天醒来就捧着一束花向她求婚,说会一辈子爱着她;而她只是点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着,以着还不算清醒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四四制作--原来,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永远不会爱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轻易就会爱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
林森总是言简意赅。
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
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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