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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顿了一下,带着些许疑惑问:
「妳不问我打算留妳多久吗?」
「多久?」她不以为会很久。
搞不好不用等到她又老又丑就会被赶出去了,年吧,她猜。
「……时间到了,我自会告诉妳。
」像是被她的吊儿啷当给激怒,所以回答得不客气。
既是如此,还问?!
接过他递过来的合约,大笔一挥,画押,成交。
他收回合约,交易完成。
从今天起,她,花灵,被这个男人包养,归属于他的私产,直到他不再要她为止。
「合作愉快。
」她笑了笑,伸出右掌,打算与他握手。
「合作愉快?」男子脸上没有快意,看了眼她的右掌,没有表示友好也就算了,居然「哼」一声后,转身走开,好像吃了大亏的人是他似的。
是,这是一份超堕落的合约,但说起来堕落的人是她好不好?他身为一个财大气粗的买方,有必要表现得像个苦主吗?这样会不会太搞不清楚状况了点?
欢迎光临盛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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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好蓝、风好柔、人好困……
呵……
好慵懒的再次打了个呵欠,纤纤素手为时已晚的掩上已经大张完的樱桃小口,没关系,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就好,表示她至少尽力了。
「花主,要让人传午膳过来了吗?」一个相貌清秀的青衣男仆无声走过来,躬身低问着。
被称做花主的女子,抬头看了下天色,看了好一会,实在是看不出所以然,于是问道:
「已经中午了吗?」
「是。
差一刻即是正午了。
」
快中午了啊?都没有炎热的感觉呢,真好。
花灵伸了伸懒腰,觉得自己快被「盛莲国」的好天气给宠坏了。
她讨厌冬天是出了名的,而这里的冬天只有一个月,真是太好了。
再者,虽然对夏天没有太大的意见,然而如果气温太高的话,她还是常常会直接中暑热晕过去以示对天气的抗议。
而这里的夏天非常的舒服,平均温度不过二十五、六度左右,简直是人间天堂!
以前在台湾,夏天一到,老天爷动不动就甩下个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像是好奇的想知道人体瀑布汗可以壮观到什么程度。
简直是欺负人嘛,就算是想吃人肉bbq不必这样是吧?
幸好,那种被烈日煎烤的日子对她来说已经像前辈子的记忆那么遥远了……虽然,其实,以她目前的处境来说,已经算是上辈子了没错,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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