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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队远征猎豹的辉煌胜利,如同在已然炽烈的炭火上又浇了一瓢热油,让“棒子沟狩猎队”
的名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沸点。
那两张铺展在曹山林家炕上、斑斓夺目的豹皮,不仅仅是最耀眼的战利品,更成了这支队伍实力与威望最直观的象征。
连日来,棒子沟几乎门庭若市,有来自周边屯落、林场工段前来道贺取经的,有闻讯而来、希望能加入狩猎队沾光的年轻后生,更有许多猎户提着珍藏多年的上好皮子,希望能卖给“曹队长”
,攀上些交情。
曹山林保持着清醒,并未被这突如其来的盛名冲昏头脑。
他深知树大招风的道理,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沉得住气。
他谢绝了所有不合时宜的宴请和那些动机不明的投靠,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内部休整、战利品处理和战术总结上。
清晨,薄雾尚未散尽,棒子沟还沉浸在一夜的宁静中。
曹山林已经起身,在自家小院里缓缓活动着筋骨,感受着肌肉深处残留的疲惫与那次惊险扑击带来的细微紧绷感。
额角那道被碎石划出的浅疤已经结痂,像一枚小小的荣誉勋章。
倪丽珍在灶间忙碌着,锅里小米粥的香气混合着柴火的气息弥漫开来,让人心安。
孩子还在炕上酣睡,倪丽华则已经坐在窗下的木墩上,就着晨光,仔细地擦拭保养着那两杆立下大功的十六号猎枪,动作认真而专注。
经历了远征的洗礼,她似乎又成熟了几分,眉宇间少了一丝少女的稚嫩,多了几分属于狩猎队一员的沉稳。
“姐夫,这枪膛线有点细微的磨损,是不是上次驱赶熊瞎子时,霰弹打多了?”
倪丽华抬起头,将猎枪递给走过来的曹山林。
曹山林接过枪,对着光仔细看了看枪管内部,点点头:“嗯,霰弹对膛线磨损确实比较大。
以后要注意,非必要情况,尽量用独头弹或者减少连续射击。
好枪也得细心保养,它是咱们保命和吃饭的家伙。”
“俺记住了。”
倪丽华认真点头,拿出小本子记了一笔。
她现在不仅是账房,也开始主动学习枪械的维护知识。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而略显杂乱的马蹄声,打破了屯子清晨的宁静,由远及近,直奔曹山林家而来。
这马蹄声不同于寻常屯里马车的声音,更加清脆,带着一种山林野性的急促感。
院里的三人都停下了动作,疑惑地望向院门。
只见三匹矫健的鄂伦春猎马旋风般冲到了院门口,马背上骑着三个装束与本地农民截然不同的汉子。
他们身穿狍皮制成的“苏恩”
(皮袍),头戴狍头皮帽,脚蹬“其卡米”
(皮靴),面容粗犷,皮肤因常年风吹日晒而呈古铜色,眼神里带着一种原始的锐利和此刻无法掩饰的焦急与悲怆。
为首的是一个年约五旬的老者,颧骨高耸,目光沉痛,他利落地翻身下马,另外两个年轻些的猎手也紧随其后。
他们身上带着浓烈的风尘仆仆和山林的气息,皮袍上甚至还能看到些许已经发暗的血迹。
那老者目光扫过院子,最后定格在明显是主心骨的曹山林身上,他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汉语,声音沙哑而急切地问道:“请问,这里就是棒子沟,曹山林,曹队长的家吗?”
曹山林心中一动,鄂伦春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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