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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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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听得眼中异彩连连。

伍爱华这时候也正好提到了苏家:“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我之前提到过,苏轼的姐姐就因为夫家早逝,都说苏老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也不知道在女儿出嫁的时候苏洵是什么功名,我就记得好像他两个儿子和他一起考进士,结果苏轼苏辙都考上了,他没考上……要是苏洵那时候就已经有功名了,按照宋朝对于士大夫犯法的优待,他就算打不过程家,也完全可以天天去辱骂他们啊,让县官判个义绝嘛!”

“我没有查过苏洵的生平,但其实就算苏洵当时没有功名,问题也不是很大,《宋刑统》在那个时候已经实行了,如果观众老爷们认真读过水浒传,一定知道武松打死人当时只是流放三千里,这就是因为水浒传的背景在宋朝,作者沿用了宋朝的律法。”

“水浒传,武松是什么?”

明朝之前的读书人都一头雾水。

“听起来像是传奇里面的人物。”

有人猜测道。

伍爱华万万没想过有人会不知道水浒传和武松,于是完全没有解释,继续说道:“这里就涉及《宋刑统》的规定了。”

“《宋刑统》的斗讼律规定了,诸斗殴人这,笞四十,注云: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

伍爱华说着就笑了:“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只用拳脚殴打别人,不要用武器也不把人打出血,那么就笞你四十,如果用了棍棒刀枪或者把人打出血了,就要打六十大板,武松那是因为打死人了,所以才需要流放,普通打人还真不至于。”

“在上次的科普中,我和大家说过笞、杖、徒、流、死五刑,笞是最轻的刑罚,一般是用鞭子或者竹板抽打,苏洵当时应该是个三十四岁的青壮年男子,被鞭子和竹板抽打四十下,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的,”

伍爱华又继续说道:“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利器,就是自首。”

“说起武松的判刑为什么比较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自首了。”

伍爱华举例后,又在视频贴出了原文:“《宋刑统》中明文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

“也就是说,如果苏洵打了亲家夫妻几拳头之后干净跑去自首,笞四十都不用,也许二三十就够了。”

伍爱华说到这里,苏洵已经起身了。

“夫君你要干什么去?”

程氏敏感地问道。

苏轼心有灵犀:“爹你是不是要去揍人?带上我啊!

我过去之后可以拦着他们,让你最先跑去自首!”

苏辙默默地站起身跟在苏轼身后,显然也打算一起过去。

看到这父子三人,程氏只觉得头疼。

这时候,伍爱华还在天上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道:“而且吧,古人判决,还需要看情理,如果是义举,那么判决会更轻一些,甚至无罪。”

“我寻思着苏洵能位列唐宋八大家,写出来六国论,笔杆子应该是很厉害的,所以干脆玩个舆论战啊!

先占据道德制高点把程家的破事传诵出来,然后再去殴打亲家,自首的时候就说是为了女儿,痛陈程家的不义,负责判案的官员高低要给他减免一些刑罚,挨上十鞭二十鞭甚至无罪就能换回女儿的性命,多划算啊!”

确实是很划算,苏轼甚至还发挥了自己的孝心:“爹!

或者我去打程家的弟弟妹妹,我还未满年龄,还能再减刑!”

“哥你的年龄比较危险,要不让我来吧?”

苏辙提议

苏八娘16岁出嫁,18岁过世,苏轼比苏八娘小两岁,苏辙又比苏轼小两岁,这时候苏八娘刚刚嫁人不到一年,苏轼翻过年就十五,苏辙翻过年则是十三岁。

听到苏辙的话,苏轼瞪眼:“你凑什么热闹!

你那小身板能挨几鞭子?”

苏洵摆摆手:“你俩都别给我偷摸去揍人,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我去打你们姐夫,还能再减一等!”

伍爱华之前提到的亲亲、尊尊可是给了苏洵灵感:“我可是你们姐夫的尊长,他只要敢和我动个手,嘿嘿,他这可是以下犯上罪加一等,我们不仅能义绝,还能让他挨一顿打!”

听到苏洵这话,苏轼和苏辙对视一眼,只觉得父亲也是很灵活的人啊。

灵活的父亲当即带着儿子们去找了程家。

“姓程的!

你们敢这样对我女儿!

你们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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