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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比昨天更浓。
十步之外,树影都化在水汽里,只剩一团团墨绿的轮廓。
山路湿滑,露水重得像刚下过雨,裤腿走了不到半里就湿透,冰凉地贴在腿上,每迈一步都能挤出水的咕嘰声。
墨墨却兴奋得很。
它一路小跑在前头,尾巴翘得老高,像面旗帜。
时不时回头看他,眼神急切——它记得昨天布的夹子和套子。
第一个到的是兽径。
张晓峰蹲下身,拨开那丛枯草。
第一副夹子,空著。
触发板纹丝未动,上面的枯叶还保持著昨夜的姿態,只是多了层细密的露水。
第二副,空。
第三副,还是空。
墨墨凑过来嗅了嗅夹子边缘残留的人味和铁锈味,又抬头看他,喉咙里压著困惑的呜咽。
“没踩到是常事。”
张晓峰揉了揉它脑壳,“夹子是死等,讲究个缘分。”
他说得轻巧,心里不是不遗憾。
但打猎就是这样。
山神爷赏饭,你得端得住碗,端不住也別摔。
他收了夹子,折返往野鸡棲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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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处杜鹃灌丛。
隔了还有十几步,墨墨忽然停住。
它整个身体微微前倾,耳朵猛地朝前抿紧,像两片黑铁皮。
鼻翼翕动得又急又快,尾巴先是僵直,然后开始小幅度、急促地摆动。
有东西。
张晓峰放轻脚步,绕到灌丛侧面。
主路入口那个活套——
绳圈绷得笔直!
一只色彩斑斕的野鸡正拼命扑腾,翅膀拍打得满地落叶乱飞,发出“咯咯”
的惊叫和嘶鸣。
它的一条腿被绳套勒住——不是脖子,是腿。
绳圈没套中脖颈,却死死箍在腿根,越挣越紧,勒进羽毛,勒进皮肉。
活的。
张晓峰快步上前,单膝跪地,一手按住野鸡扑腾的翅膀,一手探进绳圈。
活扣一抖,绳圈鬆开。
野鸡腿根已经勒出一道深红的血痕,皮开肉绽,但骨头没断,能养好。
他抽出腰后备用的细麻绳,把野鸡两脚綑扎结实,又用一块旧布蒙了头。
野鸡立刻安静了,只偶尔抽搐一下,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咕咕”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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