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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辉,你知不知道,我读文化大学体育系那会儿,还没出道,在学校里玩乐队,还当dj。
那时候我就想,能不能用这个话搞说唱?”
郑辉有些意外:“rap?用方言?”
“对啊!
那时候虽然没人听,但我自己玩得挺嗨。”
任贤齐站起身,把椅子往后一踢。
他拿起桌上的一双筷子,在盘子边上有节奏地敲了起来。
“叮叮篤篤,叮叮篤篤——”
节奏一起来,任贤齐的身子就开始晃动,嘴里蹦出一连串急促的音节。
“透早起床,心情真爽,骑著我的欧兜迈(摩托车),去买一碗豆浆——”
“路边的阿妹,长得真水,想要要把她,又怕没钱——”
歌词很直白,甚至有点粗俗,讲的是小镇青年的日常琐事。
但配合著特有的韵脚和语调,听起来別有一番风味,既土又潮。
任贤齐一边唱,一边做著嘻哈的手势,完全没了大明星的架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在街头撒欢的大学生。
郑辉坐在椅子上,也跟著节奏拍手。
一段唱完,任贤齐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喘了口气,哈哈大笑:“献丑了献丑了!
这就是当年瞎玩的,好多年没唱了。”
郑辉鼓掌:“齐哥,这太牛了!
这才是最早的方言说唱啊!
你要是把这个放到专辑里,肯定能火。”
“真的假的?”
任贤齐坐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以前公司都说太土,不让发。
现在的市场,好像確实包容多了。”
“土到极致就是潮。”
郑辉认真地说道:“以后有机会,咱们可以合作一首这样的歌。
你用台语,我用粤语或者闽南话,咱们做一票。”
“一言为定!”
任贤齐伸出手,郑辉伸手握住。
这一握,比刚才见面时的客套有力多了。
如果说之前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的同行,那现在,因为这一顿饭,这一口相通的乡音,他们成了真正的朋友。
吃完饭,两人从全聚德出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任贤齐还要去见几个媒体的朋友,郑辉则直接回了酒店。
回到房间,郑辉脱掉外套,掛在衣架上。
房间里很安静,加湿器喷吐著白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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