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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恩又问。
“扯他马的什么信仰!
哦,见鬼。”
见肖恩东扯西扯,一向以温文尔雅示人的法兰克忍不住爆了粗口。
“那我就放心了。
教义上说上帝创造万物,这当然不对。
但质疑者解释不清物种的起源。
你看长颈鹿,跟低头吃草的小鹿是不是很像?如果天气干旱,地上的草都死了,那么鹿只能吃小杂树的树叶充饥,如果连低矮小杂树都死了,那么它们只能抬头去吃更高乔木树叶。
经过无数代的循环,那些只能低头吃草的鹿死了,只剩下那些拥有长颈的鹿活了下来,这是自然选择,物竞天择。”
肖恩道,“这只是我的大胆猜测,离开这座监狱,我是不承认的,否则会有一帮人要吃了我。”
法兰克目瞪口呆,却又觉得很有道理。
但法兰克仍然没有被肖恩的理论所遮蔽:
“血武士远比正常人类强大,他们的智商又很正常,按照你的理论,在人类诞生之初,他们就应该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种,至少也是族群最大的一种。”
“阁下,您真不像一位中校,而是一位探究真相的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猜想所存在的漏洞。”
肖恩道。
“你怎么解释我的疑问。”
法兰克对肖恩的恭维毫无所动。
“第一只长颈鹿与普通鹿的区别,我称之为‘变异’,但这种变异传给后代,长颈成为一种稳定的状态,我称之为‘遗传’。”
“我对‘遗传’特别感兴趣。”
法兰克眼前一亮。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正常人类的状态为显性性状,血武士所表现出来的是隐性性状,内部通婚都生出各自正常的一代。
两种不同的人类发生婚配,生出来可能都是正常人类,但这些下一代正常人类长大之后,他们之间再发生婚配呢?”
“啊,似乎很有道理啊。”
法兰克成功地被肖恩忽悠了,如果真如肖恩那样的实验,恐怕还得十多年之后才能知道结果,而且需要足够的样本,这就难办了。
至于这其中的伦理,无论是肖恩还是法兰克都刻意忽略了。
肖恩是为了脱身,法兰克是真的无所谓,在肖恩的眼里,法兰克可比血武士或者嗜血者可怕多了。
即便法兰克得到想要的结果又如何,血武士寿命短暂,脾气狂躁容易反噬,这就是北方蛮族帝国八百年来无法击败南方文明世界的原因之一。
没有多少正常人类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况且,如果枪械发展到足够强大,一支步枪也能让血武士饮恨沙场。
其实,结合这个世界的古老传说,以及大夏国等等线索,肖恩对这个世界有个大胆的猜想,包括血武士和嗜血者的存在。
但这个猜想可能在肖恩有生之年都无法被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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