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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宁本是不愿意的。
因为他自诩聪明绝顶,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玩乐上,那当然是实验比较好玩啊!
尤其是从路维安身上扒拉点什么下来的时候,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然而,真香定律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适用的。
当林迁开着兔兔车从宽敞的街道边驶过的时候,双手都拎满了本地特产和一些奇形怪状的纪念装饰的伯宁笑的别提多开心了。
更别提刚还有他的小粉丝在和林迁交流以后没选择路维安,而是选择和他对话。
那一瞬间,伯宁成就感爆棚。
不仅当场加了小粉丝的好友,还直接给了他一个去中央研究所实习的机会。
有什么,能比被人崇拜更让人高兴呢?那当然是被一群人崇拜啊!
以往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三小时窝在实验室里的伯宁没能体会过这样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了,出门逛街的魅力!
做实验么,花个半天就够了!
好吧,其实不止半天……不过,以后他一周至少得出门炸街一次啊!
不然怎么显得他平易近人?林迁坐在兔兔车上,嘴里叼着路维安给他买的糖葫芦,一口一个别提多香了。
白白嫩嫩的小牙齿咔嚓咔嚓就把糖葫芦外面包裹的糖壳咬碎了,酸甜的果肉香气立马涌出来。
唯一的遗憾是,糖葫芦里面有籽,林迁不能干干脆脆地一口吞。
不过也没事,跟在他旁边的路维安会用纸巾把他吐出来的籽都接住。
林迁以前见过糖葫芦,可是他没吃过。
到人类过年的时候,会有人扛着糖葫芦来卖,但他没有钱,买不起,所以就只能看着别人吃。
但现在就好了!
有路维安在,他今天已经吃了第二串了!
和棉花糖比起来,他觉得还是糖葫芦更好吃!
心情无比好的林迁小心地开着车,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阳光下,他就像一个会发光的小天使。
他的尾巴也会发光。
不过不是那种闪瞎人眼的光,而是光打在玉石上的那种通润的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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