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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圈光圈这才重新亮起来。
这大概算得上一个意外,就是他已经出现在这里超过三分钟了,还没有人注意到他。
周围是攒动的人群,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前面的戈登警官和消防人员吸引走了,以至于谁都没有看到那个站在他们身后的罪魁祸首。
人们被划在了黄线和码头中间,进退不得,相互推搡的过程中,一名高大的光头男人被推得后退一步,一脚踩在艾瑞达鞋子上。
没有回头,也没有道歉,男人甚至吝啬于看看那个被他踩到脚尖的小可怜一眼,继续趁乱去扒前面一位女士的钱包。
“嘿,这是我——”
小丑慢慢地弯下腰,摘下手上的白手套擦去皮鞋上明显的鞋印。
“——为了今晚约会特意新买的皮鞋。”
原本他打算在邦亚的帮助下飞越人群赶往118街区。
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喃喃自语般的说话声在嘈杂的人群中根本吸引不到任何注意,然而下一刻,人群中响起一声突兀的惨叫。
艾瑞达将手中的手杖往上一抛,然后单手接住手杖尾部,以一个打高尔夫球的起手式,还短暂地丈量了一下手杖顶端的鹰嘴和男人圆润的光头之间的距离。
然后。
狠狠挥下。
“啊啊啊啊啊——!
!
!”
男人的惨叫声撕裂哥谭码头的夜空,成功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这幅画面大概在之后的很久,都会在午夜梦回时将他们惊醒。
露骨而阴森的月光下,小丑笑着将皮鞋抵在光头白人的脑袋上,然后轻轻一拔,嵌进他脑袋半厘米的手杖被拔了出来。
在他身后是黑得望不见边际的海岸,巨大的压迫感席卷而来,又被他用手杖彻底划开。
一切仿佛都在瞬间变成了黑白色,绿色的头发是黑的,惨白的脸颊是白的,紫色的燕尾服是黑的,浅色的西装衬衫是白的。
但是,别在燕尾服上的玫瑰是红的。
手杖上的鹰嘴是红的,男人头顶蜿蜒流下的鲜血也是红的。
这是哥谭居民们有生以来,在触摸到天堂柔软的云层之前,第一次距离噩梦这么近。
近到能看清他长长的眼睫毛底下,那双刻在教堂顶端,天使一样湛蓝的眼睛。
仿佛被恐惧扼住了咽喉,连尖叫的声音的无法发出。
那个高大的,站起来以后大概一拳能把小丑揍下护栏掉进海里的男人在这一刻终于反应过来他刚才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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