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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老周一贯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
老周沏了茶,捧出时令鲜果和干果炒货招待他们。
沈芷给老周买了套紫砂壶,老周笑着说破费了,又说“真好,我早就想买一套,一直不舍得买。”
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给金美花买东西,她都要说她有,不用给她买,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感谢他对金美花的照顾,金美花也要拦着,他一个老头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见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从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做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
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给她买的,每买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
金美花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不方便她炫耀。
总之,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而跟她走,却没一个理由。
金美花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
贺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像是别人“上次那个男孩子呢,我觉得他应该挺喜欢你的。
你和他是同事,也有共同语言。”
金美花上次去沈芷家暂住,其间去餐厅吃饭,遇到了沈芷的同事陈诺,那时还不是陈副总。
“人家早就有女朋友。”
而且他根本不喜欢她,只是因为被她抓到了小辫子,才不得已对她友善。
沈芷知而不发,反而让陈副总越来越没底,他不知道沈芷的底牌,只好在沈芷离职后也隔三差五地发来遥远却诚挚的问候。
“老疙瘩,有个毛病你得改改,你有十分喜欢,表现出来只有三分,人家再对你有感情,日子久了也冷了。”
饭间,金美花对贺北安很热情,像对待第一次来家里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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