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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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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著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麽不明白,这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麽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後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著,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著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麽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後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麽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麽做。

不管怎麽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xxxxxxxxxx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麽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後,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著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著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後,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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