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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初一直没问沈行之那个被他敲了一顿饭的大脑袋到底是谁。
20分钟后,当她见到那个满身风尘却难掩俊逸的男人时,先是愣了愣,随即忽然一拍巴掌,“谭二光!
你还欠我个万能充没还呢!”
被叫做谭二光的男人注视着她,满眼含笑,“嗯,我还记得。”
“那是我最喜欢的限量版!”
“所以我是故意的。”
说着,他缓缓张开了双臂,“初初,给我个欢迎回归的拥抱,我就把它还给你。”
然后话音刚落,就被一个身材和他相当的男人抱了满怀。
“家辉……”
沈行之哀嚎了一声,抡起胳膊就在他后背上一阵猛拍,“你这一走就是两年,可想死我了啊……啊啊啊啊……”
谭家辉毫无准备之下被他拍的一阵咳嗽,等缓过来之后竟然和他互拍起来,“行之啊,两年多了你也不说来看看我,你知道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逢年过节的有多寂寞吗……”
两个人就这么在机场门口相亲相爱了足足好几分钟,直到沈若初被肉麻的鸡皮疙瘩越攒越多,实在扛不住了,“两位大哥,咱搞基能不在公众场合么。”
“好。”
“好。”
两个人异口同声,几乎同时推开了对方。
谭家辉推了推鼻梁上的金边儿眼镜,拎起了脚边的行李箱,“给我接风的地方定了么?”
“定了。”
沈行之吹了个响亮的口哨,车钥匙一抛,转身拉开了车门,“金汉斯大酒店,我请客,你付钱!”
逗比沈口中那所谓的什么金汉斯大酒店,其实就是一家在b城算是中上等的自助式烧烤店。
b城不光经济发达,教育也比较出名。
b大虽然比不上x华x大,却也是能能排得上名次的百年名校。
沈家兄妹,还有谭家辉,都是b大毕业的。
谭家辉和沈行之是同系不同班,上学那会儿就好的穿一条裤子。
等到沈若初考进b大时,两人正好都上研一。
于是2人组又多了一个,变成了3人组。
那时候3个人经常一起来这里,算是个充满着回忆的地方。
这家店的东西味道还算不错,价钱却不便宜,所以性价比不是很高。
但是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限时!
三人找好了位置,眨眼功夫就捡了满满一桌子生鲜果蔬。
沈行之开了扎啤往谭家辉眼前一举,“兄弟,欢迎回来,我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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