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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愣了片刻。
他差点忘了男女之别。
沈筝的话有理有据,他无从反驳,也没想反驳。
“行。”
他点头应下,“我晚些便入宫。”
他将四个羽林军将士留给了沈筝,他不在之时,便由这四人跟着沈筝,保护她的安危。
但沈筝出府之时,还是带上了华铎。
华铎是女子,又是府上的“自己人”
,有些时候行事,比羽林军更方便。
打个比方。
若她在外面上厕所之时,遇到贼人怎么办?
羽林军将士可能有所顾忌,但华铎可以直接守着她拉屎,但凡有人图谋不轨,华铎的大砍刀,可以将茅房大门劈成两半!
近三百公斤红薯,被分别装上了两架马车,车板被装得满满当当,沈筝让车夫先去户部。
按理来说,她应当先去工部报到,但眼下已近春末,上京的冬日又来得较早,若红薯再不下地,怕会影响收成。
尽管系统给的是优质抗逆红薯种,但沈筝,也不想在这上头作赌。
早一日下地,早一日安心。
她与华铎一同坐在车厢内,华铎一会儿抬头看车顶,一会儿低头看车板,一会儿掀帘观察路况,总之就是看天看地看空气,就是不看她。
沈筝主动开口问道:“你这大刀,多少斤?”
华铎的佩刀,长约三尺,前宽后窄,最宽处约莫大半尺,刀柄与刀身一体,缠了白布,尽管刀刃隐于鞘中,但看上那么一眼,依旧令人生寒。
因为这刀,真的太大了。
似是没想到她会主动开口,华铎略显紧张,“回主子,奴的刀重十、十二斤。”
“这么重?”
沈筝咋舌。
这刀,之前一直被华铎背在身后,上车之时,她只用了一只手,便将刀取了下来,那神情毫不费劲,让沈筝误以为这刀是空心的,只有几斤。
“嗯......”
华铎紧紧握着刀柄,低声道:“奴天生大力,平常砍刀拿着,太轻。”
沈筝看着她那称得上“苗条”
的身材,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据她所知,一般的砍刀,轻则一两斤,重则七八斤。
像华铎这把十二斤的,已经是重量级中的重量级了。
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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