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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摇头,又很温柔的笑了笑。
景云臻在丛暮身上总能感受到一种,可爱的笨拙,像是在路上碰见的,明明很想跟他回家,却因为担心他拒绝,总要躲躲藏藏眼巴巴地跟在他后面的小狗。
日料店中午没什么人,两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丛暮很大方地对景云臻说:“你来点吧,我带够了钱,不用客气。”
这家店装修精致,食材新鲜,菜单上的价格也并不便宜。
市一中的孩子普遍家庭条件好,但这也不像是孩子们的零花钱能负担的起的地方。
景云臻翻看菜单,随口问:“你经常和同学来这里吃?”
丛暮说:“没有,我叔叔上次过生日的时候我请他来过。”
“你叔叔?”
“嗯,我跟我叔叔一起生活。”
丛家的关系有些复杂,丛暮三岁没了父母,一直住在叔叔家。
丛安新才四十出头,官已经做的很大了,他一直没有结婚,对外,大家都认为他心疼侄子,不想给丛暮找后妈,所以独自拉扯大哥家的孩子,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丛安新本身有一个比丛暮年纪还要大得多的未婚生子,只是父子之间非常疏远,自孩子成年后就断绝了往来。
比起这个,还有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丛安新的大哥是他父母从旁系过继来的,本身大丛安新不少年纪,但兄弟二人关系十分和睦,据说丛暮父母意外身死后丛安新曾跪在灵堂发誓,要抚养侄子长大,绝不让他因为失去父母而受一点委屈。
他这些年来既当爹又当妈,对丛暮不可谓不尽心。
景云臻看着菜单,不经意地问:“拿零花钱请你叔叔吃饭?”
丛暮连忙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画插画赚的稿费,不是零花钱。”
他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凑够来这里吃一顿的饭钱。
“你还会画画?”
景云臻很感兴趣地问。
“我是美术生,”
丛暮说,“我学了很多年画画的。”
“那期待有机会能看看你的画,”
景云臻温声说,“学画很不容易吧?任何一项能够长久坚持下来的爱好都要有毅力和热爱作支撑,这是很值得人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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