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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秦朝将她打晕扔出昭平关的行径十分小人,可到底还顾虑了他们的兄妹情分,包袱里的银子是足够的。
五月,天气渐热,到了午时,更是晒得人背脊都起了一层薄汗。
秦筝便在路旁的一个茶棚停下,打算喝口茶再赶路,虽她是一个姑娘家,可在军营里爬摸滚打这么多年,不论是武艺还是胆子都大了不少,一点也不担心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落脚之处。
“店家,来一碗茶!”
她将黑头大马栓在茶棚前的一个歪脖子树上,高声喊道。
“欸,来了来了。”
经营茶棚的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一个十分壮硕的男人,看起来,应当是那对老人的儿子。
茶棚简陋,面前的桌凳更是简陋,秦筝一屁股坐下去,那长凳晃了晃,似要散架了一般。
不过,她倒是习惯了这般粗糙的生活,只端起那粗陶碗,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那干燥冒烟的嗓子好了些,她这才坐在长凳上,慢悠悠喝着。
“哎,看见那边那个穿紫袍的男人没有?”
她前面儿坐着几位络腮胡,长相凶恶的大汉,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略清秀的男人,只是一双眼睛略小,看起来有些贼眉鼠眼的。
那清秀男人漫不经心瞧了一眼秦筝,见她一副男人胡服打扮,可骨骼纤细,面部轮廓也过于柔和,便猜测到她是一个女子。
他们这里位于两洲之界,两位刺史大人都不想管这乱糟糟的交界之地,所以这里更乱了。
眼前这个女子神色镇定自若,下盘稳扎,虎口处也有一层茧,应当是个会武的。
眼瞧着自己的同伴三言两语就定下了打劫的人物,他抬手阻止道,“等一等,等那人走了再说。”
众人随他的眼神看过去,就见着神情散漫的秦筝正端着粗陶碗瞧着不远处的河流。
其中一个络腮胡当下就冷笑道,“那身板一看就是个女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她捏坏!
孙凛,你连一个女人都怕?”
他话音一落,众人便大笑起来。
粗犷豪放的笑声似乎要将这个茶棚的顶给掀开。
“走!”
那络腮胡收了笑,扬手高声唤着自己的伙伴朝角落里那个紫衣年轻人去了。
他背对着众人,瞧不清他的面容,上好的锦衣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一条长腿懒懒散散搭在长凳之上,撑着腿的手骨节分明,连那束发的冠都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在这荒郊野岭一瞧,就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我是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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