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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两种人接近的地方。
也许解释有点牵强附会,不过这也没什么,这不妨碍维克多成为一句伟大的混混,如果他做一个魔法师,在魔法届里可能一文不值。
不过在这里德堡的混混届,他可是鼎鼎大名的。
他很能打,曾经一个人打十五个,这让别的混混很惧怕他。
不过做任何事都有金盆洗手的时候,维克多在两年前金盆洗手了,不为别的,因为爱情!
※※※※※※※
有一种事情会不断重复的出现,以前曾经出现过,未来还会出现,每天大概会上演那么的几次,也许现在就在发生着类似的事情。
这件事件就是……分手。
王·艾莉丝转过头去,白天见鬼的酷热已经过去,傍晚的海风潮湿而温暖,吹着她淡褐色的头发微微飞扬,她惬意的闭上了双眼。
她的背影浮凸有致,看得维克多目炫神迷,一阵发呆。
陈·维克多轻轻的咽了口唾沫,压抑着飞快分泌的荷尔蒙基素,艾莉丝真是太美了!
他心中暗暗地赞叹。
虽然他已经认识艾莉丝二年了,可是还是会为她的一笑一颦而着迷。
“我心中的女神!”
他在心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句。
还记得二年前他在独龙酒馆时第一次见到艾莉丝的情景,那时他还只有二十岁,她十九岁。
一伙无赖乘着酒醉去调戏艾莉丝。
维克多那天也喝多了,他也在调戏艾莉丝……不过用的是目光,不像那伙无赖是用手。
当时维克多也不知怎么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抢劫,盗窃,打架,反正是什么都干过。
可是那天他看见了艾莉丝惊惧的目光时,心被触动了一下。
然后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俗套好戏,美女嘛!
艾莉丝自然算得上,可是这英雄……,咳!
咳!
。
总之维克多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也是和那些无赖一样的垃圾而已。
不过他那天表现神勇,一个人打跑了七八个无赖,自己头上也挨了一啤酒瓶。
头上汩汩的在流着血,顺着脸颊流淌,他浑然不觉,眼中却只有那如受惊的小鹿一样的少女。
像N多俗套的情节一样,美女爱上了英雄,两个人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是要情节要是有续集的话,就不是那么美满了!
艾莉丝喃喃道:“维克多,我们认识大概有二年了吧?”
“是一年十一个月零三天。”
维克多微笑道,他也想起了那天自己的表现,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虽然俗套,却是真的。
从那一天起,维克多架不打了,酒不喝了,大麻不吸了,把原来的毛病全部改掉。
艾莉丝说不喜欢他的秃头,他就留起了长发,不喜欢他的偶尔露出的凶狠目光,他的目光就变得温柔如水,不喜欢他的衣着打扮,他就像贵族一样穿起了长袍。
艾莉丝喜欢贵族们用的香水,他就从艾丁男爵家里偷了出来,艾莉丝喜欢贵族小姐们的长裙,他就几个月吃白饭,用省下的钱去买。
就算他被男爵的管家发现,吊起来打,几天没吃饭,饿得晕倒在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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