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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华龄虽然算不得什么伯乐,也能看出马的优劣。
“是匹好马。”
孟华龄称赞一声。
程敏之得意一笑:“孟医士,我们相马,看蹄,看腿,看背,看臀,看面相、齿龄,常言道,无蹄则无马。”
言毕,她拉住缰绳,抬手轻拍马的左前腿,拎起这马的蹄子,给孟华龄掌掌眼。
孟华龄拿起扇子,轻轻抬起马蹄,四只都是新钉的蹄铁。
她绕着这马转了一周,皮毛完好,毫无伤痕,这马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在打量孟华龄,似乎是晓得这是
“不到两岁半,我们训了小一年,最是机灵、乖巧,也是百里挑一,挑选了最合适的一匹。”
“多谢程家主。”
孟华龄验看了三匹马,颇为满意,于是也不吝啬于道谢。
“哦?”
程敏之挑起了眉头,“孟医士怎知我是程氏家主?寻常人唤我一声程娘子,还算她有礼数呢。”
孟华龄依然是折扇在手,风轻云淡的样子,她扇尖一指程敏之手上扳指,“您也说了是寻常人呢,我呢,自以为并非凡人。
程家主都带着家族信物来了,我也早听闻汀州程氏的家主是位女中豪杰,今日一见,飒爽英姿更胜传闻啊。”
程敏之也笑着还礼,“孟医士好眼力。”
程敏之来拜谢救命之恩,自然不会是空手骑马而来,不仅备了整套马具,鞍鞯、当卢、脚蹬等等一应俱全,还为孟华龄捎了不少关中土产作为伴手礼。
左右并不十分贵重,孟华龄就收下了,礼尚往来,给二人打包了些金疮药、止血散,二人也不多留,待辅助孟华龄驯服了马匹,就告辞离开了。
“这类外用内服的成药,若是你们有兴趣,做个生意也未尝不可,不知道关中豪侠需不需要我这上等好药。”
孟华龄请他们帮忙打个广告,也是一条增加进项的路子。
顺手而为,程敏之二人自是没有不应的道理。
孟华龄得了良驹,可享受了几日新鲜时光。
两世为人,她第一次驾驭这般通人性的宝马,这汗血宝马又有九州“天马”
的美名,因着驯养得好,极通人性,又擅疾行。
孟华龄对这马儿宠爱有加,她专门去城里买了胡萝卜秧苗,栽在自家院里。
日常带着马儿出门撒欢,必然带满一袋胡萝卜给马儿当零嘴。
“要是有苹果和玉米给你吃就好了,”
孟华龄给爱驹的鬃毛编了一条整齐的麻花辫子,“你说是不是,乌兰巴日?”
她为枣红色的小马取了赤虎的名字。
孟华龄正悠闲地为马儿梳理毛发,一个不合时宜的清亮男声,突然打破了孟华龄的怡然自乐:
“宝马配美人,踏花马蹄香——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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