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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说樊殊不好看——樊殊当然是好看的。
高挺的个子,如同雕刻一般的轮廓,还有黑宝石一样深邃的瞳孔,就算是鹤师兄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这不好看。
但一直以来,樊殊的好看是清冷的。
那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后远远仰望带来的震撼感,是古典主义的。
用温克尔曼的话来说,便是“高贵的单纯和静默的伟大”
。
所谓壮美,所谓震撼,其底色本质上一种恐惧,因为恐惧而敬畏,敬畏到了深处就转化成一种崇拜。
樊殊是遥远的。
但是今天的樊殊,就在我眼前。
他在笑。
那个笑容是温暖的,是常见的,是在你脸上在我脸上在我们所有人脸上都会出现的,一种纯粹单纯的笑。
他的笑容是触手可得的,因此而美不可胜收。
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用触手可得这个词来形容呢?“松手。”
我默默地收回手:“对不起。”
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活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伸出了罪恶之爪,可能实在是太震惊了?我不无嫉妒地想着手上残留的触感。
皮肤也太好了吧!
伏尔加酒泡大的?“你说心事的声音还能再大一点吗?”
樊殊敲了我一个暴栗,“是伏特加不是伏尔加!”
我捂着头:“所以你真是伏特加泡大的?”
“你真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
樊殊黑着脸说。
我看是你没有幽默感才对!
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在和樊殊的相处中,我已经变得有点抖了,否则刚才樊殊和颜悦色对我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伸手去把他笑容戳下去,又为什么当他恢复了平时夹枪棍棒的说话模式之后,我会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该有的状态。
简直没救了!
我一边吐槽自己,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饭,听到樊殊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便口齿不清地回他:“不怎么样。”
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这两天我有事,不会再来图书馆,你有什么问题赶快问我。”
樊殊无奈地说,“有的时候我真想知道你的耳朵还在吗?”
“还在呢,长这儿呢,”
我指指自己耳朵,“俩呢。”
“所以你是熊吗?”
“什么意思?”
樊殊假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听一句扔半句。”
就知道他又在损我。
我哼了一声,没理他,吃得吧唧吧唧直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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