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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第一次见面时阴差阳错的牵手,这才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牵手。
姜伶长得很少年,手却很柔软,握在手里像是没有骨头。
我甚至不敢用力,怕把她捏痛了捏坏了。
我想人类对于美的向往或许是刻在基因里的,所以长得好看的人在社交场上总是会如鱼得水。
加上酒精又能消融陌生感,姜伶很快就跟我的朋友们打成了一片。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醺,话也多起来,拉着姜伶越说越起劲。
我在旁边听得脸有点黑——你们说你们的,干嘛顺带抖出我的黑历史啊!
不过我心里还是泛起一种满足感——原来介绍自己喜欢的人融入自己的生活圈子,是这样美好的事。
好新奇的体验。
后来过了好久好久,当初那群闹腾的朋友早就散落在不同的城市,各自也有了新的朋友,不再联系了,但一想到那天朋友们夸张的比划,和姜伶乐在其中的表情,我心里还是有股暖流蹿过。
时间的温柔之处在于,尽管它能让很多事变得面目全非,但至少无法轻易偷走真切拥有过的感受。
那天姜伶玩得很尽兴,也许也是因此,她对我敞开了心扉——打车把她送回家的路上,她靠在我肩上跟我说了很多很多话:
“呜呜……我怎么能遇见你这么好的人……”
“你知道么……她们……她们都把我当提款机……”
“有个混蛋……同时谈三个……从来不带我见朋友……”
此前,姜伶从来没对我提过这些事。
——她的脆弱、她的伤疤。
她说得稀里糊涂前言不搭后语,但不需要她说得更明白,我已经懂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
我想我听到了姜伶没说出的话。
姜伶是想说,她们讨厌,我好。
她讨厌她们,她喜欢我。
说到最后,姜伶突然醉醺醺地问,“宝宝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
她喝醉了,声音不像平时清爽,而是黏糊糊的,叫“宝宝”
的时候就更黏糊。
我扶住她后腰的手一顿,心跳都漏了半拍。
从没听过姜伶这样叫我,我在游戏里的职业是神木,姜伶就一直叫我木木,绑定了侠侣关系后改叫我斯然。
像这样叫我,还是第一次。
多巴胺在脑内急速分泌,我快乐得连心尖都在发颤。
出于会害羞的缘故,姜伶清醒的时候是很少这么坦诚的,我于是知道喝醉的她有多可爱。
逗喝醉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了。
我因为姜伶没被好好爱过而心头泛酸,却又禁不住想逗逗这样的她,便明知故问,“为什么我要早点出现啊?”
姜伶就又嘟囔道,“你早点出现,我就不用……不用遇到她们了。
直接和你谈一辈子……多好。”
我抿嘴笑,“谁要跟你谈一辈子了。”
姜伶脑子像是宕机了一下,半分钟没接上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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