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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岁前,我喜欢咬主人爹的鞋子玩,可是他老是揍我,我还喜欢帮他刨地,他也揍我,气得我转圈,我咬自己尾巴他总不能揍我了,真烦。
主人爹病殃殃,抓鱼都抓不住,靠个棍子有什么用?还是爪子和嘴巴好使。
我帮他抓鱼,他不夸我,抓着我嘴筒子看我吃没吃池塘里的泥巴。
哼。
谁吃泥巴?
我又不是傻狗。
再后来,我们就搬家了,搬到一个叫皇子所的地方。
主人爹上学,我就跟他走,偶尔趁着他不在,在菜地里刨坑撒尿,省的有不长眼的来我们地盘撒野。
主人爹经常在皇子所和他哥哥们一起吃饭。
那个叫五哥的,给六哥倒酒夹菜,一看就是狗群里的小弟,他们都敬主人爹,那主人爹就是狗群里的老大。
我一点白身为老大的儿子,当然也是老大。
主人爹十三岁的时候,阿湘公主回宫了。
乖乖,从那以后,主人爹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多。
没多久,那个叫三哥的,胳膊都断了!
真吓狗。
再接着,主人爹又去了湘河救灾。
我等得好无聊,去犬舍勾搭了个小母狗,哎呦,长得可真俊俏呦!
我,一点白,主人爹的狗儿子,就要找这样俊俏的小母狗!
不过事情却耽搁了下来。
主人爹回来后,变了。
他拿着一块黑锦,撸着我的头,问我:“这个东西以后给你当擦嘴布怎么样?”
我歪头,张嘴就咬。
主人爹哈哈一笑,“逗你玩的,傻狗。
这是咱后半辈子的吃喝玩乐通行证。”
我听不懂其他的,能听懂傻狗,气得我嗷呜了一声。
不过……看主人爹高兴,我就意思意思生气了一下下,陪着他高兴起来。
但是,没多久。
他就拿着那张黑锦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却沉寂不语,失魂落魄,身上逸散出来的情绪气息像是胡椒粉夹杂着苦瓜。
我焦躁地围着他打转。
他说:“我应该后悔吗。”
说的很轻很轻,没头没尾。
我舔他的掌心、手臂、安抚他,想把那些坏情绪全都舔掉。
主人爹又出门了,去送他出嫁的阿姐。
我这才知道,原来从此后,家里要少一个人了。
怪不得主人爹会伤心。
没关系,还有一点白。
一点白永远都是主人爹的一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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