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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你演的很好。”
“谢谢沈老师。”
陆裴把烤好的肉放到温庭面前的盘子里,“多吃点儿。”
“谢谢老板。”
温庭红着脸颊,把陆裴给他夹的两块肉吃掉。
程昱在两人之间扫视两眼,看出了些端倪。
我想去农村
陆裴跟程昱对上视线,前者耸耸肩,眯着眼笑了笑。
程昱突然生出些可怜人的情愫,陆裴这个渣男。
沈淮余光扫到了两人的互动,他没在意,他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他知道娱乐圈有很多潜规则的人换取资源。
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儿,其他人也干涉不了。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大家在店门口分别,陆裴正大光明揽着温庭走了。
沈淮和程昱也回到了庄园。
晚上沈淮把就要更完了。
他决定把第四个世界的小说移到第三个世界,他小时候是在农村呆过,但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农村,虽然他查资料了,也看过图片,但总感觉图片都是美化过的。
而且看实物比看图片要有冲击力,最后他决定:“我要去农村。”
程昱嗯?了一声,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又问了一遍,“我说我要去农村,你帮我查查哪个农村的乡土气息比较浓重的,发展还没太前线。”
这世界的剧情他早就想好了,农村糙汉受,城里大少爷攻。
“你去农村做什么?”
程昱把书合上,一脸不解,难道城市待够了?想换个地方生活?那也不用换到农村吧?
“写小说啊,我小时候呆的农村不是我想写的那种,所以想找个地方亲身感受一下,这样才能写出好的作品。”
“你以前写小说也是到处去吗?”
“对啊,不过以前没写过农村这类型的,除了快穿,这类也是新的挑战,糙汉受,想想就带感。”
程昱不解他老婆的脑回路,但他照做,可能作家都这样啊,看遍世界,寻找灵感。
这两天程昱查了很多农村,都没有一个合沈淮的心意,他想要那种发展不是很落后,但也不是特别超前的那种。
虽然现在都是小康家庭,但环境也得对味儿,不然他想象出来的跟实景有很大落差,会影响他构思情节。
小说开头写了几行字就写不下去了,因为他想象不出来农村平房的模样,他小时候住的还是那种石头砌的房子,后来被丢到了贫民窟,那里的房子更是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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