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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郑千玉一个人搬不动,让男朋友开着车来帮忙。
他是个完全和艺术无缘的人。
所有的红色在他眼里都是一种红色,他看不懂克里姆特的画,那是郑千玉最喜欢的画家。
郑千玉并不觉得他欣赏不了画和艺术有什么不好。
正因为他不懂,才显得会画画的郑千玉更厉害。
人总会被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所吸引。
两个人之间性格、长处的差异,让他们对彼此来说都很特别。
郑千玉确信自己是很值得被爱的。
男朋友把颜料搬到郑千玉租的房间。
房间不大,到处还放着郑千玉画画的东西,他长得又高,进来之后感觉把整个房间都填满了。
郑千玉记得特别清楚。
当时郑千玉还没舍得拆封这套新颜料,男朋友帮他放到架子上。
他弄完之后,郑千玉奖励地亲他一下。
他也抱郑千玉,说想看郑千玉画画。
郑千玉撇撇嘴:“你不是看不懂吗?”
男朋友很笨嘴拙舌,说不出理由,只说:“我想看。”
“好吧好吧。
画一幅送你好了。”
郑千玉刚买了画材,心情很好,找来一小块空白的画板,坐下来,为他画了一幅画像。
他用了一些表现主义的风格来画他,也就是他经常说“看不懂”
的那种。
那幅画郑千玉画得很快,大概是因为他对他太熟悉了。
他们从中学时期就认识。
他是让郑千玉体会到爱的第一个人。
郑千玉为他画完这幅画的不久后,他们就结束了这段关系。
如今,郑千玉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画的那幅画是什么样子了。
郑千玉将画具箱的盖子盖回去,窗外雨声不停,他坐回自己的桌前,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林静松刚开完线上会议。
外面下了大雨,开会途中他起身关了窗,雨势很大,窗外的景象是一片迷蒙的灰色。
他短暂地在窗前停留了一下,又回到电脑前。
手机放在桌上,没有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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