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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洪武三年(1370年)官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1373年)升右丞相,进左丞相。
深得朱元璋信任,权势日盛。
仗着是淮西旧人,又有李善长等元老重臣的支持,便一意专行,朝廷上生死人命和升降官员等大事,有时径自处理,不向朱元璋报告。
内外诸衙门的报告有对自己不利的也就扣压下来。
各地想做官、升官的,功臣、军人失意的都奔走在他的门下,送金帛、名马、玩好不计其数。
做了七年宰相,门下故旧僚友结成了牢固的小集团。
中书省综掌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有权专决,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
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长小心谨慎,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和朱元璋的冲突还不十分明显。
接着是高邮人汪广洋,文人爱喝酒,庸庸碌碌没主张,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团排挤,得罪被杀。
胡惟庸在中书省最久,权最重,已经使朱元璋觉得大权旁落,很不高兴,特别是得罪被谴责的功臣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都和惟庸密相往来,军事贵族和朝廷政治首脑结合在一起,与朱元璋的冲突便更加严重了。
朱元璋直接统率军队和检校,决心消灭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擅权枉法的罪状杀了胡惟庸,趁此机会取消了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并立下法度,以后不许再设丞相这一官职。
二十八年(1395年)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
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这里所说的“朝廷”
就是朱元璋自己,和过去的朝廷有本质上的区别。
从罢相以后,府、部、院、司分理庶务,目的是把权力分散,“不敢相压”
“事皆朝廷总之”
,一切大权都由皇帝个人掌握,“所以稳当”
,再也不怕大权旁落了。
从中书省综掌政权变为由皇帝亲自管理庶政,封建专制的政权从此更加集中,集中于一人之手,皇帝便成为总揽一切政事的独裁者了。
杀胡惟庸是为了独揽政权。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又以有人告大将蓝玉谋反,族诛蓝玉。
蓝玉系定远人,常遇春妇弟,在常遇春麾下领兵,骁勇善战,多立战功。
洪武二十年(1387年)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征纳哈出,冯胜得罪,即军中代为大将军。
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师十五万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鱼儿海,北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以数十骑遁去,大胜而回,封凉国公。
常遇春、徐达死后,蓝玉继为大将,总军征战,立了大功,就骄傲自满起来,蓄庄奴假子数千人,乘势暴横,在军中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不听朱元璋命令。
又嫌官小,不乐意在傅友德、冯胜之下,所提意见,朱元璋又多不采纳,越发怏怏不满。
蓝玉总兵多年,麾下骁将十数人,威望很高。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的特务组织锦衣卫官员首告蓝玉谋反,说他和景川侯曹震等公侯打算在朱元璋出去籍田时起事,审讯结果,连坐被族诛的一万五千多人。
这一案把军中勇武刚强之士差不多杀了个干净。
从胡惟庸被杀以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怀怨恨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险性的文武官员、大族地主,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
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扩大。
最初增加的罪状是私通日本,接着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当时的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了。
后来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反,把淮西集团的主要力量完全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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