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第六章神话与上古氏族面貌
banner"
>
6.1氏族与两合婚制
神话是群体的产物,故离开了群体,神话便无从产生。
神话流行于特定的社会组织中,只有当这个组织崩溃了,神话才随之逐渐崩溃。
氏族不仅是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中心,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日益成为宗教势力的中心和宗教发展的源泉”
,“氏族成了宗教发展的天然核心和宗教仪式的发祥地”
[1],因而那时的神话主要是关于氏族群体的神话,而不是个人的神话。
如果说原始群体是出于生存的压力而相聚在一起,氏族便是靠了神的纽带产生凝聚力量。
氏族发展与其婚姻制度密切相关。
早先曾流行过氏族内部通婚的习俗,由于血亲造成的种族退化曾使人类蒙受灾难,因而族外婚制逐渐形成,产生了广泛的内婚禁忌,这样给氏族发展带来活力。
族外婚的一大特点是氏族间婚姻造成氏族成双配对出现。
摩尔根指出:“当氏族观念日益发达时,很自然地就会出现成双配对的氏族。
因为男性的子女既摈斥于本民族之外,而对于下一代的子女又同样地需要加以组织。
只有同时出现两个氏族才能充分达到这个目的;这样,一个氏族的男子和女子才能同另一个氏族的女子和男子通婚;而子女们则各随其母亲而分属于这两个氏族。”
[2]因族外婚而出现的成对氏族并立现象说明,一个区域不可能仅为一个氏族所统治。
恩格斯对此也表示:“因为在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情况下,每个部落必须至少包括两个氏族才能独立存在。”
[3]因此,过去人们认为某氏族集团单独活动某一区域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这种氏族间的婚姻联盟称为“两合婚姻联盟”
。
这种形式必须是两个氏族或成对的氏族间的婚姻,而不是三个或者更多的氏族联盟,这是为什么呢?蔡俊生先生指出:“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事实问题。
至今所知道的所有最古老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形式都是两合的,或者说是对等的——甲氏族的全体女子是乙氏族全体男子的妻子,相应地乙氏族的全体女子是甲氏族全体男子的妻子。”
[4]我们只能把它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既成事实来看待。
氏族时代,由于氏族发生分化,这种两合形式也发生变化,但依然还是这种两合结构。
试以甲、乙两氏族为例,当甲氏族分化为甲1、甲2、甲3、甲4等几个女儿氏族,乙氏族发展成乙1、乙2、乙3、乙4等几个女儿氏族后,甲类氏族便构成一个胞族,乙类氏族也如此。
这些胞族一般以原来的图腾命名,而女儿氏族又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图腾而具有独立性。
试看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所列的氏族分化图:
第一狼胞族
氏族——1.狼氏;2.熊氏;3.犬氏;4.负鼠氏。
第二龟胞族
氏族——5.小龟氏;6.泥龟氏;7.大龟氏;8.黄鳗氏。
这种胞族内部关系依然是一个血亲组织,所以胞族内部不得通婚,而是胞族与胞族间通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