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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寒冷的冬季已经过去,村道两旁的杂草从地里探头,光秃秃的树枝上点缀着嫩绿的枝芽,几只小鸟在空中悠悠掠过,春景怡人,埋头赶路的人却无暇观赏。
坑洼不平的泥路上,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阔步走在前面,肩上挎着一个破旧的包袱。
这个包袱从边疆一路背回来,在路上历经了半年的风吹雨淋,已经破了好几个小洞。
包袱主人穿着一身风尘仆仆的布衣,脚上是一双破洞的布鞋。
衣着虽脏旧,但谁看到男子,都不会觉得他落魄寒酸,只会心生畏惧。
男子本就生得高大挺拔,又在战场冲锋陷阵多年,杀敌无数,浸染出一身凌厉的气息。
路上偶尔遇到路人,偷觑几眼,不由自主避让到路边,然后好奇地盯着他身后的哥儿看,猜测这两个气质完全不一样的人是什么关系。
男子身后的哥儿察觉到旁人的视线,低着头,拘谨地抓紧肩上的小包袱。
他身上的衣着比男子的还要破旧,全是补丁,不过远比风尘仆仆赶了半年路的男子干净。
哥儿在周围人中,身高算是中上的了,但还是比男子矮了一头多,堪堪到男子肩膀。
步伐本就比男子小,脚上的草鞋还刺脚,他忍着痛,疾走一段,小跑一段,才勉强跟上前面的男子。
哥儿叫陶安,男子叫陆修承。
早上一早,陶安和陆修承从他长大的凤和村出发,赶往男子的家乡涞河村,他们已经赶了半天路了。
陶安从出生就没离开过风和村,最远只去过镇上,风和村和涞河村同属广宁镇,但是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
陶安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能到,只知道埋头追赶前面的人,生怕落后太多被骂。
从边疆往家赶这半年,陆修承习惯了一个人埋头疾走,太阳升至最高的时候,才注意到身后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他往前面看了看,在路边的一颗大树下停下。
树下放着一块可供一人坐的石头,陆修承没坐,靠着大树树干,拿出装水的竹筒喝水。
寒冬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初春的天气还带着寒气,倒春寒的天气陶安走出了一身汗。
余光看到陆修承靠着树干喝水,他没往那边走,和陆修承隔着一段距离站着。
喉咙干灼得快冒烟,身上的竹筒有水,但是他却不敢喝,背对着陆修承站着,拘谨地慢慢平息急促的呼吸,大气不敢喘,手脚不知道怎么放,更别说做喝水这样的动作,生怕引起背靠着树干的高大男子的注意。
陆修承是昨天早上到他家的,他爹前几天去深山挖药材,在山里碰到了被毒虫咬昏迷的陆修承,救醒陆修承后,陶爹和陆修承结伴一起下山的路上,不小心摔断了腿。
陆修承把陶爹背下山,带他去看了郎中,还送他爹回家。
他哥嫂看到他爹摔断腿,得知以后都可能无法再行走,十分生气,把他爹和他骂了半天,最后还是陆修承往他爹房门口一站,他哥嫂才讪讪闭嘴。
家里没多余的房间,陶安平时都是和侄女陶云一起挤在柴房的木板床睡的,昨晚陆修承是在他爹房间,和他爹一起睡的。
晚上不知道他爹和陆修承说了什么,早上天刚亮,就把他叫到床前,说陆修承愿意娶他,让他跟陆修承走。
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大嫂就扔了一个包袱给他,让他别误了时辰,赶紧走。
他爹看着地上那个空瘪的包袱,流着浊泪,把陆修承也叫了进来,把他的手放到陆修承手上,“修承,陶安就交给你了。”
手下的手掌很烫,陶安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肢体接触,既羞又急,“爹......”
他爹不管他,眼睛看着陆修承,陆修承点了点头。
陆修承在家里一天一晚,陶安没敢和他对视过一眼,他连陆修承具体长什么样都不清楚,就在他爹乞求的眼神中,和陆修承一起跪拜了他爹,跟着他离开了家。
陶安虽然胆小,但是他脑子不笨,离开家不久就猜出这桩婚事应该是他爹提出的,陆修承因为救命恩情不好拒绝,只好点头应承。
陆修承娶他本就不是自愿,更何况他哥嫂还要了十五两彩礼。
要知道姐儿的彩礼最高也不过五两,哥儿的彩礼三两都算高的了,像他这样“克夫”
,没人要的老哥儿,一两彩礼都没人愿意出,陆修承却花了十五两。
陶安手里一个铜板都没有,十五两对他来说,就是天价。
因为这,再加上陆修承本就冷峻,让人惧怕,陶安一路上都对陆修承怀着深深的恐惧,生怕吃了大亏的他一个不顺眼,打骂自己。
陆修承喝完水,瞥了一眼站在太阳下,和他隔了三丈远,背对着他的哥儿。
乡下人常年在田地间劳作,皮肤大都被晒得很黑,哥儿皮肤却很白,白中泛黄,常年挨饿造成的,身高倒是不矮,就是太瘦了,放到战场上,一个碰撞估计就吐血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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