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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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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故事都是真真切切的。
虽然我在很多地方偏离了完全写实的界限,但是书中描写的野生动物都是真实存在的。
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我的描述毫无出入,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和个性特征却是我苍白的笔端所无法企及的。
我觉得,博物学之所以不引人入胜,正是因为他们对大自然的描述充斥着含混笼统的泛泛之谈。
用十页纸粗略地描述人类的风俗习惯,能给读者传递多少信息?如果用同样的篇幅来描写某个伟人的一生,读者的收获岂不是更大?这正是我描写野生动物时遵循的原则。
个体的真实个性,以及个体对生命的感悟才是我的创作主题,我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怀着漫不经心、充满敌意的眼光含混笼统对动物加以描述。
我的上述观点似乎与我的具体做法有点自相矛盾,因为我是把几个动物的故事拼凑在一起讲的,但是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手头的资料支离破碎,太过零散了。
不过,灰狼洛伯、宾狗和野马溜蹄步的故事则丝毫没有背离我的原则。
农场主们记得一清二楚:从一八八九年到一八九四年,灰狼洛伯在卡拉姆坡地过着浪漫狂野的传奇生活,根据他们的说法,他的确切死亡时间是一八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马尼托巴省的朋友们应该记得,宾狗是我一八八二至一八八八年间养的一条狗,尽管在此期间我曾经与他分离过,去纽约做过几次长期访问。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一位老朋友,黄狗坦恩的主人也会明白他的爱犬是怎么死的。
野马溜蹄步生活在九十年代初期(十九世纪),与灰狼洛伯年纪相差不大。
他的故事是绝对写实的,唯一存在争议的地方就是他的死亡方式。
有证据表明,他是在第一次被强行赶进畜栏时拧断脖子而死的。
可惜的是,老“火鸡爪印”
已经不知去向,我也无法向他请教,野马溜蹄步的确切死因也就无从知晓了。
从某种意义上将,乌利的故事来源于两条狗;两条狗都是含有牧羊犬血统的杂交狗,都被主人驯养成了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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