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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小战马逃避陌生人的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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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森镇是一个典型的西部城镇。
可以看出,在这个小镇里人们费了很大一番功夫对那些不美观的地方进行了装扮,而且都做得很成功。
所有的街道都很直,连一点儿曲线也没有,也没有景色优美的地方;人们住的房子也很简陋,都是由一些薄薄的木板和柏油纸搭建而成的,但并没有把它们简陋的一面真实地暴露出来,因为每间房屋都被很好地伪装起来了。
有一间房子的门前还特意装扮成像两层楼的样子,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假;有一间房子看上去是用砖砌成的,还有一间房子看上去像大理石教堂,实际上都不是那么一回事儿,这些都是伪装的。
这些作为人类的住所的房屋在兔子们看来是那么的丑陋无比。
从每一间丑陋的房屋上可以看出房屋主人的内心的真实想法:先暂时忍忍吧,一年之后再搬到别的地方去住。
要说镇上最美丽的风景,也就是那些没有太多人工装饰的景物,当属那一排排人工种植在街道旁的绿化树了。
虽然树干上粉刷了一层白色,树冠也被剪的短短的,并不好看,但是这些大树仍然可爱,枝叶茂盛而富有生气。
小镇上唯一有一丝美感的建筑是那架谷物升降机了。
它并不是像希腊的圣庙或瑞士人的小木屋一样,而只是一个牢固、粗糙、实用的谷物升降机。
小镇街道的尽头可以看得见草原上的景色,那里有农舍和风车,还有有一排排用奥赛奇人的橙木做成的树篱笆。
那里还算得上有点吸引人。
灰绿色的树篱,茂密、结实而高大,上面还点缀着一些仿制的金黄色的橘子,这些果实是不能食用的,但是在这里却显得比沙漠里的水更受欢迎,因为这些球状的果实看起来很漂亮,在长长而粗壮的树枝上随风摇**,和浅绿色的叶子一起合奏出了多彩的旋律,愉悦了人们疲倦的眼睛。
一个深冬的日子,镇上迎来了一位游客。
他在镇里逗留了两天,便觉得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他到处询问这里的风景区。
小镇上有一只塞满填充物的白色麝鼠皮“准备送去展览”
,这张皮是四十年前被印第安人剥去了头皮的老贝西布林,还有一只基特·卡森用过的烟斗,但这些东西都缺乏吸引力。
因此,他毅然向覆盖着白雪的草原走去。
雪地上出现了许多狗的脚印,在这些脚印中间有一种足迹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只大长耳野兔的脚印。
他就向一个过路人打听,这镇上是不是有兔子出没。
“我想不可能,我从来没见到过野兔。”
那人回答到。
一个磨坊工人也做了同样的回答。
可是,一个抱着一捆报纸的小男孩却说:“当然有啦。
那边草原上有很多的野兔,它们一群一群地到镇子里来。
哎呀,有一只好大好大的兔子就住在斯·卡伯的瓜地里——哇,好大的一只兔子,像跳棋一样又白又黑!”
然后,小男孩便告诉这个陌生的旅客往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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