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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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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辛梧关了房间里所有灯,拉上窗帘,摸黑找到放在床头柜里的香烟和打火机,坐在床边的地上,烟叼在嘴里,摁下火机。
黑暗中看到光源,她把火光凑在香烟上,烟卷被点燃,她嘴唇咬着烟,深吸了一口。
打火机是小镇上买的,两块钱一个的那种,要用手按压才会出火,现在她想把火熄灭,但可能她按压的力道太重,手指有点不听使唤,轻微抽搐了,她一下子把火机摔在地上,打火机没了压力,掉在地上灭了火。
黑暗中,就只剩下她烟头那一点点猩红的光。
就这么坐了好一会儿,一根烟已经吸完。
她随手暗灭在身下的地毯上,然后摸出手机给okbeng发了消息。
他很快就到了。
对这件事,大家心知肚明,也轻车熟路。
他没有开灯,循着呼吸摸黑着走到她身边。
如果不是发现了这个,顾冉会不会被一直被蒙在鼓里?
想完,她自己先摇了头。
不会的。
顾冉很聪明。
这个,是另外一个人让她安的。
顾冉当她的经纪人五年,他们俩在一起三年。
她一开始觉得她挺喜欢他的,但一年两年过去,到第三年,她有点支撑不住了。
娱乐圈嘛,她身边几乎所有人都对爱情不忠,拿性当个玩物,她凭什么守着一个人?
然后她就放开了。
玩着玩着,认识一个高层。
钱权总是合一的。
这个高层能帮她的比顾冉更多。
第一次之后,他们就一直保持着关系。
后来某天高层说,你去弄个脐环吧,这样玩起来比较有意思,她去了。
然后,被顾冉发现了。
有时候她觉得,顾冉其实早就知道她那些事。
但可能他对她没多少爱,只当个比较干净的**伴侣而已。
顾冉发现后明确提出了分手。
他好胜,这对他来说无异于背叛。
沈辛梧知道他们两个再无可能。
她同意分手,但不同意离开顾冉。
于是顾冉要自己成立公司,她也跟着出来。
那段时间高层的职位动摇得厉害,顾冉又是合作了这么多年,最熟悉她的经纪人,他这一走,她当然要跟。
但她觉得,她更倾向于舍不得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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