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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叶凌风的声音透着一股京城大院子弟特有的清贵与理想主义。
“凡宇,你太功利了。
泰戈尔说过,太过功利的人就像一把没有刀柄的锋利刀子,虽然实用,但不可爱。”
叶凌风顿了顿,语气变得肃穆,“前段时间,北大山鹰社的朋友去登山,那是为了心灵的呼唤。
很多人觉得傻,但我懂他们。
人活着,总得为了点什么形而上的东西,雪山就是他们心中的终极世界。”
陈凡宇握着听筒,沉默了片刻。
他是个重生者,是个俗人,满脑子都是怎么赚钱、怎么在这个即将腾飞的时代捞取最大的红利。
但他并不嘲笑叶凌风。
一个国家,总需要一些仰望星空的人,虽然他自己选择脚踏实地(甚至在泥里打滚)。
“叶兄,我敬佩登山的人。”
陈凡宇缓缓说道,“但我更想做那个在山脚下给他们修路、建补给站的人。
没有面包,理想也会饿死。
咱们殊途同归。”
这一番话,让电话那头的叶凌风再次沉默,随即发出一声爽朗的笑声:“好一个殊途同归!
凡宇,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挂断电话,陈凡宇长出了一口气。
一转身,就迎上了一双玩味而探究的桃花眼。
副校长刘艳正靠在老板椅上,手里端着那个精致的保温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刚才的通话,她听了个七七八八。
虽然不知道对面是谁,但能让陈凡宇这种“妖孽”
如此认真对待,且谈吐不凡的人,背景绝对深不可测。
“小宇啊,”
刘艳放下杯子,声音甜腻,“你在管谁的生意?听口气,是个大买卖?”
陈凡宇心里冷笑。
这女人,虽然面若桃花,心却比蛇蝎还深。
老公吴学文刚在老陈庄吃了瘪,她现在不仅没翻脸,反而想来套自己的底。
“没什么,帮朋友瞎忙活。”
陈凡宇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扫了一圈。
今天的刘艳依然是那身职业装,但细节处却透着心机。
白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两颗,下身的一步裙开叉很高,裹着黑丝的小腿在高跟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修长。
在90年代初的小县城,黑丝绝对是稀罕物,代表着一种危险的时尚。
看着陈凡宇那毫不避讳、甚至带着点审视意味的目光,刘艳不仅没生气,反而隐隐有些得意。
她对自己的魅力很自信。
一个十六七岁的毛头小子,就算再聪明,也过不了美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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