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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烟没有留恋,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入下一场幻境。
——
甫一进来,姜烟就差点被竹子给埋了。
知道郑燮爱竹,但是没想到这么喜欢。
拨开面前的竹子,姜烟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小屁孩儿拿着一根竹子站在她面前。
还奇怪这是不是巧合,就听小孩歪着头说:“姜姑娘也如此喜竹?竟要与竹共卧?”
——
作者有话说:其实原本的大纲里是想要把红楼也套进来写的。
(我考虑过不写跟红楼有关的人或者事。
跟政治有关的不能写太多,可是清朝的文学实在是避不开红楼,我就还是加进来了。
)
但是,控制不住。
(我个人的问题。
)
首先不说书的本真,红楼本身就是非常优秀的群像,而群像也一直都是我写不好的地方。
其次,我最多算是红楼读者,对于那些真心喜欢红楼的人来说,我对红楼的了解浅显得可以,我不觉得我能在解读红楼这件事情上能写出什么很精彩的内容。
所以就把重点放在了曹雪芹的身上。
至于“曹雪芹”
究竟是什么人,我这边还是按照现在一般认为的作者来写。
至于其他人的猜测和证明,这毕竟还没有得到官方普遍的认可,所以暂时就先不考虑了。
我一直都认同的一件事情就是,当一个作品有了二创,那它就从灵魂到拥有了骨肉。
红楼、聊斋这类书都是作者赋予了它们灵魂,后来人填补了血肉,而衍生创新则给了许多遗憾一个圆满!
——
晚点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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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第232章*“平生所负恩,不独……
姜烟只觉得满头黑线,挣扎着从一堆乱竹中爬了出来。
起身后才注意到,刚才那堆竹子被自己踢歪了不少。
再看旁边的郑燮,姜烟想到他爱竹的习惯,有些不好意思了。
谁知,郑燮却摇着头笑,轻轻挥动手里的竹子:“我爱竹这不错,可姑娘方才是为了起身,不得已才如此。
我喜欢的是竹子的气节,又不妨碍我用竹椅,用竹篮。
若是我将竹子看得比人还重要,那不是爱竹,那是恨透了这东西才会有如此做法。”
竹子比人还重要的话,那是本末倒置。
那他给竹子带来的绝非好名声,而是一箩筐的烂事。
姜烟嘿嘿一笑,跟着身高才到她胸口位置的郑燮往外走。
郑家到郑燮出生后就已经家道中落。
三岁时丧母,自幼跟着父亲读书习字。
刚出了竹林回到家,姜烟就看到郑燮被父亲叫去考校功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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