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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汤姆就上学去了。
这从一开头就是一个失败,尽管他自己并不愿意如此。
他相信他母亲送他去上学是完全对的。
可是,他也知道,说她对,只是因为她不肯承认他天生的资质。
他以一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本能已经预感到他学习的情况将会怎样,他知道自己在学校一定会显得很丢人。
但是,他认为这种折磨是不可避免的,仿佛在他的资质问题上,他自己是有罪的,仿佛是他自己的人生不对,而他母亲的想法倒是对的。
如果他能够成为他自己所希望的样子,那他也就会成为他母亲急切地,然而显然是出于幻想希望他变成的人物了。
那样他将会非常聪明,而且可以变成一位上等人。
这是她对他所抱的希望,因此他知道,这也是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应该有的真正的志向。
可是,正像他很早的时候,在谈到他自己时就曾对他母亲说过,你不可能用一个猪耳朵做出一个丝绒钱包。
这话使得她非常伤心和痛苦。
到学校以后,他不顾天生的无能,在学习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他强迫自己坐在桌子边,为了集中精力读书,记住他所要学的东西,他把自己弄得脸色苍白、憔悴不堪,结果仍然没有用处。
即使他打退了第一阵的厌恶情绪,玩命学进一点东西,可是再深一点,他就怎么也学不进去了。
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学习任何东西的能力。
他的头脑根本不发生作用。
在感情方面,他却发展得很快,他对他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有些粗暴,可同时也粗中有细,非常精细,所以,他很有些看不起自己。
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
他知道他的脑子非常迟缓,简直是毫无希望地笨到家了。
所以他十分谦虚。
可是同时,在感情方面,他又比大多数的孩子更为爱憎分明。
有时他自己都不免给搞糊涂了。
他的各种感官比他们更为发达,他的本能也显得比他们更精细。
他讨厌他们笨手笨脚,简直非常看不起他们。
可是一遇上动脑子的事情,他就显然不如人了。
这时他就只能听他们摆布。
他完全成了一个傻瓜。
甚至别人对他讲的最愚蠢的道理,他也没有能力辩驳,因此他常常不得不被迫承认他丝毫也不相信的东西。
既经承认之后,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对那些话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倒想着他是相信的。
可是,任何人如果能通过感情让他体会到一些东西,他就会非常喜爱。
比方像教文学课的老师,带着激动的感情,朗读一段坦尼森的《尤利西斯》,或者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那感人的情绪却使他完全出神了,他嘴唇微张,眼神凝重。
老师看到自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产生的力量,也就会一直读下去。
这种经历给汤姆·布兰文带来的感受是无法描述的,他几乎感到害怕起来,那感情实在太深刻了。
但当他自己几乎是秘密地、十分腼腆地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刚一读到“哦,狂野的西风,你秋之神的气息”
的时候,竟因为那是印出来的书面文字,就马上使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感到十分厌恶。
这时他会觉得满面通红,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强烈感情几乎让他难以忍受。
他把书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然后就跑出去,到板球场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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