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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质、内容和艺术形态进行了你来我往的辩驳。
前者认为文学要表现社会、现实和乡土,文学应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性,在艺术上主张直面人生的“现实主义”
;后者则强调文学的艺术性和对深广的人性的表现。
这场“乡土文学论争”
虽然是关于文学的论战,但深入地看,更是思想意识形态借助文学所进行的一场交锋。
前者以文学表达对社会黑暗和不公的愤怒,表达对弱小者的同情,表达对乡土的重视;后者认为对社会黑暗和不公的愤怒以及对弱小者的同情是“普罗文学”
的翻版,而对“乡土”
的过分强调则可能隐含着背离中华“民族文化”
的趋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同属乡土文学阵营,陈映真在这场论争的一开始,就对“台湾意识”
(叶石涛)的提出予以了必要的警惕,明确指出如果把“台湾人意识”
发展为“分离于中国的,台湾自己的‘文化的民族主义’”
,便是一种“用心良苦的,分离主义的论调”
。
[1]陈映真自己对“台湾文学”
和“台湾作家”
的定义是“台湾的中国文学”
和“台湾的中国文学家”
。
[2]
“乡土文学论争”
的结束归因于国民党当局的介入,因为无论是带有阶级意识的“普罗文学”
,还是含有地方意识的“台湾文学”
,都为国民党当局所忌惮——而70年代台湾的“乡土文学”
在某种意义上讲兼具了这两方面的因素。
政治力量的作用,使这场论争在1978年1月召开的“国军文艺大会”
结束之后归于平静。
“乡土文学论争”
的结束标志着台湾文坛“主流”
形态文学的消失,此后,台湾文学再也没有形成新的“主流”
,而是进入了一个各种文学观念、创作手法多元共存、互相交融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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