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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她什么原因,
她又不肯说。
晚上可馨和爱宛睡一张床,可馨见到她腿上尽是鸡毛掸子抽打的旧印
新伤,青一块紫一块,便偷偷告诉母亲,母亲气得拿起电话就向爱宛的父亲兴师问
罪。
爱宛的父亲说,家里两次丢钱,而且数目都不是很小,她后妈对她这样好,她
这样做简直太让她父亲失望了。
爱宛当然没有偷钱,因为晚娘再也没有到可馨家来过,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既赶走了爱宛又保住了贤慧。
爱宛离家的时候只带了一张母亲的遗照。
她后来变成了一个从不相信温情的人,
便起源于她痛恨自己因为一件廉价的新衣而轻易地背叛了母亲,这件事之后,她的
眼泪明显地少了。
爱宛在可馨家长大,十八岁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便在东方红商场鞋帽柜当
了一名售货员。
那时的国营商场还有集体宿舍,爱宛就搬走了,不过她常常会回去
探望可馨的母亲。
可馨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想当初,爱宛最大的能耐也就是能够一眼看出顾客穿多少码的鞋,加上百拿不
厌百问不烦,当了模范什么的,可馨却已经留着披肩的秀发,戴着校徽,去湖畔诗
社参加朗诵会了。
暑假期间,同学相约去名山大川旅游,所到之处总能看到人们羡
慕的神色。
大学毕业以后,可馨分配在出版局工作,环境也是一流的。
曾几何时,可馨就是去东方红商场鞋帽柜看一看爱宛,遵母命给她带去一瓶辣
椒肉酱什么的,也会令爱宛兴奋莫名,因为在柜台姐妹眼中,她竟有这么体面的密
友。
然而这几年,社会突然开始急剧地震荡,金钱成为唯一的主宰,支配着变幻无
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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