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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挂在自己袖子上血肉模糊、沾满尘土的头颅,不禁大笑道:“这个辘轳首也算是甲斐国的土产了!”
接着,他收拾行李,从容不迫地下了山,继续他的旅程。
他阔步前行,来到信浓国诹访[38],大摇大摆地走在主街上,那颗头颅一摇一晃地挂在他的肘部。
女人们见了无不昏厥倒地,小孩子则尖叫着四散奔逃,一群人吵吵嚷嚷地围在他身边,直到捕手(那个时代的警察)抓住他,把他投进了监狱。
人们都认为那颗头的主人是被他谋杀致死的,死者在临死前,用力咬住了僧人的袖子。
捕手询问回龙是怎么回事,回龙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
在监狱里度过一夜后,回龙被带到地方官面前。
地方官责令他对此事做出解释:为什么一个僧人,袖子上会挂着一颗人头,而且还不知羞耻地带着罪证,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面对这些责问,回龙纵声大笑,答道:
“大人,我没法儿把这颗头从我的袖子上扯下来,是它自己咬在上面的——这大违我的本意。
我没有任何过错,因为这不是一颗人头,而是一颗妖怪的头。
我杀死了这个妖怪,却不是让它流血而亡。
我只是自卫罢了。”
然后他就把自己在树林里的全部经历告诉了地方官——当讲到与那五颗头颅的战斗时,他忍不住再次发出了豪迈的笑声。
但地方官和其他审讯者均神情严峻,他们认定回龙是一个身负血案的罪犯,所讲的妖怪故事是在侮辱执法者的威严。
因此,没有过多审问,所有的官吏——除一位年长的官吏外——一致同意判处回龙死刑。
那位老官吏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都一声不响,但是,等听完同僚们的裁决后,他站起身,说道:
“先让我们仔细瞧瞧那颗头吧。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却没有人提议。
如果这和尚说的是实话,这颗头本身就能做证——把头拿上来!”
那头还咬着僧袍的袖子不松口,差役将袖子从回龙的肩膀上撕下来,呈上公堂。
老官吏来回翻转头颅,细细检查,发现在脖子的颈背处,有几道奇怪的红印。
他连忙招呼同僚们过来,大家一齐细观,都没有找到脖子边缘有被利器砍斫的痕迹。
相反,那红印仿佛落叶从枝头自然掉落般,光滑平整。
老官吏道:“现在,我确信这和尚说的是实话。
这是一个辘轳首,《南方异物志》有载:‘有飞头蛮,项下有赤痕。
’[39]这就是它的特征。
你们看,红印可不是涂抹上去的。
自古相传,这种妖怪向来住在甲斐国的山里……不过,大师,”
他转向回龙问道,“您可真了不起啊,您显示出的勇气绝非一般僧人所能拥有的,更像个武士。
您以前的身份也是武家中人吧?”
“您猜对了,大人。”
回龙说道,“出家为僧前,我一直持刀舞枪征战沙场。
那时候,我从不畏惧任何人,也不怕妖魔鬼怪。
我的俗家名字,叫矶贝平太左卫门武连,侍奉于九州大名,或许你们当中有人听过。”
听到他的名字,堂上登时传来阵阵敬畏的惊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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