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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菜刀的女孩(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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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她害怕和众人对视?

她的眼睛那么美,但里面射出的光,却让人想起案板上的比目鱼。

她将毛巾折叠成长条,塞入塑料袋,再一层层裹起;一个手提袋,她将它左右对折,在折痕处捋了捋,又上下对折,让它变成四方形“蛋糕”

,托举进箱内,在那里,裤子、衬衫、线衣、裙子……皆棱角分明,像马上就要拿出送人的礼物。

小玲沉浸在触摸物体的愉悦中,手指滑过时,携带着轻微的嗤嗤声。

她像个落难公主,有着显而易见的傲慢,独立岸边,修整完羽翼后,即刻,就要腾空起飞。

水烧开了,小王让我挪开脚,从床底捞出个粉红塑料盆,将水桶提到后门阳台,取出洗发水,交代小米如何添凉水,返回时,她用脚向后一勾,将门关上,身体像把合拢的伞,闭合在铺上,再次沉浸到蜘蛛侠的豪情生活里。

小王选择住宿舍的原因很简单:她没有男友,对私人空间的渴望,不如恋爱中的男女那么强烈。

一进厂,她把行李放在床头,直奔旧货市场,花三百五十元买电视,三百元买DVD,五十元买盗版碟,又买了杂志《独唱团》、塑料盆、塑料桶、热水棒、灌装啤酒(她像男人般迷恋啤酒)后,才长舒一口气,感觉生活水准没有因进电子厂而掉下来。

韩寒是她的精神鸦片,她在他的博客上留言,下载他的照片。

得知他结婚后,她剪掉长发,扔掉唇膏,穿上宽松T恤。

除了上班,她将几乎全部的业余时间用来看碟。

她反复看《盗梦空间》《变形金刚》《阿凡达》,不仅对情节了如指掌,更将细节、对话、服饰。

铭刻于心。

骨子里,小王和小玲一模一样:都不是那种安心当普工的人。

十六岁,王小红离家,在佛山陶瓷厂干了三年后,跳槽到深圳制衣厂。

她有个堂兄在北京,包上了活儿,喊她,她便矛盾起来。

她一矛盾,制衣厂带来的全部好处,便碎成粉末。

作为外省的乡下人,北京,不仅仅是个地名,更是一种越来越响的轰隆声,她听到那声音**漾起的波纹,一直漫过心房。

小王说:“你可以在北京地铁站接吻,但你在到处是老乡的厂子里,人们‘小王小王’地叫唤着,像是走在家乡的田埂边。”

一次买卫生巾的经历,加速了小王的出走。

例假到了,她匆忙奔去小卖部,被告之,没有棉质夜用型,只有超市有。

她想,这鬼地方,连包像样的卫生巾都买不到。

在朝超市走去时,小王看到黝黑的夜空,北京是颗星,闪亮在头顶。

果然,她到了北京,见到了堂兄堂嫂,以及他们承包下来的工地。

她下定决心,要留下来。

十二月的北京,天太冷,无法骑电动车,她乘公交车上下班,每天耗费三小时;工地周围是荒滩,没处买饭,就自己做了带;下班晚,如果菜场也收摊,她便从垃圾堆里捡些菜叶。

干了两个月,熬不住,看到报纸上有条厨师学校招生的广告,她便让父母寄钱来,又添上自己的积蓄,直奔石家庄厨师学校。

半年学制,加上吃住,共花销一万六。

毕业后,她和同学在广州合开了家快餐店,半年后,亏空八万(她自己总结:上菜速度慢,匮乏管理),因无力还债,辗转来到东莞,应聘电子厂,想先安顿下来,再慢慢寻找机会。

小王摊开自己的手掌,甩了甩,对我说:“学了手艺不用,就是犯罪。”

她擅长做湘菜和川菜,说粤菜最难做,太讲究营养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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