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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哲闻家境太好,性格太冷,一开始丁伟、余希跟他很有距离感。
可见了两次面,又听陆拾跟沈哲闻说了很多话,渐渐的他们也没先前那么紧绷了。
回去路上,眾人路过一家明辉药房,陆拾丟下一句:“等我几分钟。”
隨后便拐了进去。
剩下三个人站在路边。
为了显得不那么尷尬,丁伟鼓起勇气主动跟沈哲闻搭话。
“沈哥,你跟上学那会儿变化好大啊,以前感觉你贼高冷,偶尔路过我都不敢抬头看你。”
沈哲闻闻言放下手机:“那是因为你不够了解我。”
很多人都说他只跟发小霍谦关係好,其实两人也只是一起长大的比较熟悉,霍谦不怕他,每次见面都哥俩好地搂住他,久而久之他就习惯了。
至於其他人,不是带著目的接近,就是想跟沈家攀关係,沈哲闻从小见多了,早就学会了与人保持距离。
冷淡的態度是他无声的拒绝,即使他上学时在学校里口碑一直很好,也没人敢去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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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拾从药房出来,手里拎个袋子:“你的手。”
这话是对沈哲闻说的。
其他人这才发现沈哲闻左手无名指第二指关节的位置有一道暗红的小口子。
丁伟惊讶:“这什么时候弄的?”
这口子早就不流血了,甚至沈哲闻自己都没感觉到疼。
“今天帮我装椅子的时候。”
陆拾替沈哲闻回答了。
从出来到现在,这口子就像块石头似的一直压在陆拾心里。
他伸手在袋子里翻了翻,找了个靠近路灯的、亮堂一点的地方,用棉签蘸了点碘伏。
余希帮陆拾拿著袋子:“陆哥你好细心!”
沈哲闻的手很好看,是那种修长但一看就很有力量的手,冷白的皮肤下隱隱可见淡青色的血管。
陆拾捏著棉签,把沈哲闻的手抬起来凑近了看。
说出口的话却带著语重心长的感觉,显得有些老成。
“別看一道小口子,不及时处理的话晚上回去洗个澡,泡个水,睡觉在来个全菌出击,第二天发炎就老实了,到时候又疼又痒难受十倍。”
丁伟心直口快:“这么懂。”
余希使劲拉了他衣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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