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而“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根本不合理……的论述中,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这一概念起着重要的作用。
正是由于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控诉——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剥削制度——使人们以为,马克思是因为资本主义不正义而谴责它”
。
而在马克思那里,“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并不是一种不正义,而是一种奴役”
。
伍德反复申明:“虽然这种奴役对工人来说是一种凄惨、堕落和不满的源泉,但它并非一种不正义。
认为奴役这个概念必然‘隐含’不正义的那些人,都是某些偏见的牺牲品。”
马克思之所以批评和谴责资本剥削,并非因为其不正义,而是因为其“支配关系”
和“奴役关系”
。
[122]但问题是,伍德既然承认资本剥削意味着支配和奴役,而支配和奴役不就是一种不自由和不平等吗?而不自由、不平等不就是一种“不正义”
吗?何况,伍德承认“剩余价值确实被资本家以不平等的方式占有”
[123]了,即承认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是不平等的。
现在回到杰拉斯的问题上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买者和卖者的关系的层面,确认了资本主义的正义性,同时,他又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关系的层面,确认了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
马克思论述的这种层次区别是伍德、胡萨米和杰拉斯所没有注意到的。
在此意义上,他们犯了与政治经济学家一样的谬误:“政治经济学家在本国,即在宗主国,可以花言巧语地把这种绝对的从属关系描绘成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描绘成同样独立的商品占有者即资本商品占有者和劳动商品占有者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
[124]买者和卖者的关系是正义的,而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则是非正义的。
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为说明之,再看马克思的一段论述:“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即按照它们包含的劳动彼此交换。
个人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所以,只有让出自己的商品,才能占有别人的商品。
因此形成一种似乎他们能交换的只是自己的劳动的假象,因为要交换包含他人劳动的商品,只要这些商品本身不是又用自己的商品换得的,那就要以与[简单]商品所有者即买者和卖者的关系不同的另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前提。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在这种生产的表面上呈现出来的这种假象消失了。
但是有一种错觉并没有消失:似乎最初人们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因而每个人只有是劳动者才是所有者。”
[125]这里,与简单商品所有者即买者和卖者的关系不同的另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就是指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前一种关系中,所有权与劳动是统一的,因而是正义的;而在后一种关系中,所有权与劳动是分离的,因而是非正义的。
我们知道,买者和卖者的关系是一种“简单的商品交换关系”
,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中。
由此能否说,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是正义的,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不正义的呢?或者说,当简单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时,经济关系的正义性便向非正义性转变呢?笔者以为,这种论断并不成立。
照此,就不存在杰拉斯所说的矛盾和不一致了。
在此,马克思所论述的,并非是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之间的关系,而恰恰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本身,是在两个不同层面展开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从一个层面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是正义的;而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则是非正义的。
而问题是:如何理解马克思在两个不同层面所作的价值判断与生产方式的关系?因为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任何正义观都以生产方式为基础。
既然如此,马克思在两个层面的正义论述是否都立足于生产方式呢?如果是,它们所立足的生产方式是什么?是同一种生产方式还是不同的生产方式?如果是同一种生产方式,是否存在着杰拉斯所说的不一致和矛盾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