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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拜鬼神祭祀之风盛行的商代,祭祀更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之大事,在祀于戎”
,就是这一情况的生动写照。
贵族奴隶主十分重视祭祀,并把它作为国家的大事。
殷代经常举行各种祭典,祭祀对象包括天地、山川、日月、风雨、神鬼、祖先等。
在这些祭祀活动中都要进行杀牲。
三星堆遗址一、二号坑所出的七十余枚(节)象牙门齿、臼齿、象骨及三立方米左右的动物骨渣,无疑是当时作为祭祀之牲被杀后填充于坑内的,只不过在形式上与中原文化略有差异罢了。
一个是杀牲后整体埋入坑内,一个是放血、焚烧、砸碎再埋入坑内,但其总的性质应是一样的。
这种现象再一次说明了两个器物坑并非“厌胜”
之结果。
最后,从二号坑内出土的青铜神树来分析,所反映的正是祀社的情况。
《吕氏春秋·顺民》篇载:“汤克夏而正天下。
天大旱,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
《艺文类聚》十二引《帝王世纪》说汤“祷于桑林之社”
。
这个“社”
字至关重要,它于树(桑林)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自商、周以来,不论是行军出师祭祀还是社祀,可以说都是离不开树的。
学者陈炳良在《中国古代神话新释两则》一文中说:“桑林是殷商民族,以及古代若干其他民族祭祀祖先神明的圣地。”
可见树是祭祀之器。
从上述的各种遗物现象结合文献记载分析表明,三星堆遗址一、二号坑应是祭(埋)祀坑。
从两座祭祀坑中发现的各种遗物和遗迹现象分析研究,可知采用了以下四种祭祀方法:
一、燔燎法。
根据两个坑内所出遗物上都有火烧、烟熏痕迹和大量的竹木炭、灰烬及被烧熔的青铜器和烧得裂片的玉石器等分析,两个坑的祭祀者在此进行了燔燎。
二、瘗埋。
两个坑的数百件遗物和牲物经火燎后,又全部埋入坑中,这显然是瘗埋的手法。
三、血(灌)祭。
是将祭祀之牲杀戮放血。
一号坑内出土的三立方米的动物骨渣烧后均呈白色,表明当时是将牲物放过血的,放血的目的是为了血(灌)祭。
四、悬祭。
二号坑内出土的青铜树上均悬挂着许多飞禽异兽、果实和其他仿昆虫类的青铜饰件,以及铜器、石瑗等。
这些遗物一方面反映着“桑林”
的景象,另一方面映照出了古人祭祀所采用的悬法。
从以上四种祭法,再结合两个坑内出土的各种遗物来看,不论是一号坑还是二号坑,都不是单祭某一物事,而是由燔燎、瘗埋、血祭、悬祭等组成的合祭。
这种祭法是古代特别隆重的祭礼,其反映的祭祀内容主要是祭天、祭地、祭山、迎神驱鬼、迎敌祭祀等。
蜀字的造型不仅与蚕有关,也与龙、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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