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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怒(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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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晔是很干净的一个人,澄澈,活伶伶。

敞亮的笑,真切的笑,弯腰曲背,泪花也被挤出来,那股鲜活的高兴劲儿从眼尾丰溢出,烧起一捧火。

肆无忌惮,明朗张扬,一切的一切,都是顾良泉触不可及的。

他并不认为渴望自己成为这种性格的人,也不想要浸染几分这样的品行,却还是不可抑制地被吸引。

连晔,确实是太阳啊。

接受过连晔搅起的水波纹,被日光氤氲得温热,就再也无法忍受生活变成沉闷僵死的一团。

顾良泉还记得,连晔小时候喜欢咬人。

连伯母还没去世时,听她讲,连晔刚出生时很笨,咬着自己的手指,咬疼了就嚎啕大哭,松开嘴,手指被解救出来,接着就不哭了,于是又开始咬自己的手指头。

循环往复几次,文海秀只好给他塞了奶嘴。

爱咬人这个毛病,稍微大一些之后也没有改,但是聪明了,连晔不咬自己了。

小小年纪,话还说不利索,就会指使人,黑溜溜的眼盯着顾良泉,含糊地喊:“泉……泉,这个。”

婴语使用者内部,语言大概是相通的,顾良泉一听便明白连晔是什么意思,把东西给他之后,连晔会像只小螃蟹一样,横着爬过来,一屁股坐到顾良泉身边。

哪怕成年后两人身形相仿,但早产儿幼时体格比同龄人小些,连晔将将到顾良泉的下巴。

顾良泉垂着眼看连晔,不知道他过来要做什么,婴儿微小的自我意识让顾良泉生出一股不详的预感。

文海秀在家总会亲吻连志诚的脸颊,不分早晚,不分场合,耳濡目染,连晔学会了,只是加上了自己的特色。

正当顾良泉想爬走时,连晔一口咬住了他的脸,有点疼,还糊了他一脸口水。

属于连晔的亲吻。

客观来讲,连晔的脾气说好不好,爱生气;说差不差,稍微哄一哄就不生气了,但无论好差,总之让人讨厌不起来。

不是在为连晔开脱,只是,真的能有人讨厌连晔吗?

顾良泉想象不到,那人大概是个指鹿为马的赵高转世,亦或是赵高的第二百五十代子孙,彩云易散琉璃碎,美好的东西都是留不住的,所以只继承了颠倒黑白的坏水。

两人从停车场进了直梯,今早从伪装成公园的相亲角落荒而逃,遛狗只溜了一半,距离原定结束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

顾良泉进了休息室补觉,太困了,遭不住。

连晔自己在办公室沙发上看了会电视,开始无聊起来,突觉自己见识到外面广阔的世界,心野了。

工作时间枯燥无聊,连晔看蚂蚁搬家的兴致都起来了,顾良泉忙着处理各种事务,偶尔抽出十分钟来陪他解闷,倒有点像上课和课间休息。

连晔不是上课全神贯注听讲的人,眼看着临近下班,他按捺不住:“一会儿去菠萝山,那的娱乐设施我还没玩呢。”

一会儿是什么时间不言而喻。

凉亭不远处有用栅栏圈起来的空地,里面摆放着秋千、滑梯和一些宠物训练障碍器材,连晔见到后眼馋,眼馋完发现顾良泉也不是很体贴。

诚然,他没想到在裕园可以装点这种活动的娱乐设施,但顾良泉怎么能也没想到,导致两人在裕园的草坪上单纯地散步,散了那么多天。

下班前,李助来送资料,放下文件夹正要走人时,连晔坐在办公桌上,故作矜持地把爪子搭到了她小臂上。

“李助,好想你。”

小狗发出一声呜咽,李助收回手,看了眼这只名为暴君的小狗,以及它还抬在空中的前爪,定在原地,微微侧起头。

怎么这么像连晔?看来老板确实情根深种,养只狗也是连晔那样的性格。

顾良泉低头翻阅着文件,大致确认完方案没什么大问题,说:“他想和你握手。”

余光扫到连晔摇晃的尾巴,补充一句,“不要勉强,不想和他握手就拒绝。”

李助谈不上勉强,她对一切生物都无感,和那双黝黑圆润的眼睛对视着,蓦地心软,四指合拢碰上那只毛茸茸的爪子。

连晔出了车祸,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等人出去后,连晔一脸高兴,得瑟道:“我就算换了个身体,物种都变了,李助也喜欢我。”

顾良泉早已对连晔口中的喜欢脱敏,情不自禁想,如果李助拒绝连晔会怎样?应该会耷拉下来尾巴,闷闷不乐,说不定自己也要被牵连,拷问一番“如果你听不懂我的话,你还能认出来我是谁吗”

之类的话。

怎么回答,连晔都会不满意,像唐僧念经一样,嘟嘟囔囔念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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