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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峰强打精神,將卸下的大块猪骨——脊椎、腿骨、肋骨,一一搬到案板上。
抡起沉重的柴刀,將其剁成拳头大小、易於熬煮的块。
骨头渣子溅到脸上也顾不得擦。
然后,他將所有骨头倒入那口最大的铁锅,加上满满一锅清水,灶膛里添足耐烧的硬柴,大火烧开。
很快,乳白色的汤汁在锅中持续翻滚、浓缩,骨髓里的油脂和精华被熬煮出来,浓郁的骨香混合著淡淡的肉腥气瀰漫开来。
熬这锅骨头汤急不得,需要时间和持久的火候,把骨髓里的精华和胶质都熬出来。
这汤將来无论是自己煮菜还是给墨墨拌食,都是顶好的东西。
冷却后,表面还能凝结起一层厚厚的、雪白的猪油,是炒菜的好材料。
趁著熬汤的功夫,他开始將案板上那座肉山分门別类。
最好的里脊肉、后腿的精肉,纹理漂亮,脂肪少,单独放在一边。
五花肋排、前肩肉这些肥瘦相间、风味足的,也各自归堆。
分拣好的纯肉部分,他一块块掂量著,往两个大號竹背篓里装。
王爱国在一旁搭手递肉,看得仔细,心里也在默默估算。
等两个背篓都装得满满当当,扎实得几乎要溢出来,用手按压都感觉沉甸甸硬邦邦的,他心中有了数,开口道:“张老弟,这两背篓,光是去骨净肉,我看一百八九十斤只多不少。
加上这个猪头、四个大蹄髈、还有这张完好的皮子,”
他用脚轻轻点了点地上摊开的厚实猪皮,“我给你拢共算二百二十斤!
六毛一斤,就是一百三十二块!
你看如何?”
这个分量估算很实在,甚至可能把猪头蹄髈的重量多算了一点。
张晓峰点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是认可的:“好,就按这个数。”
事不宜迟,必须趁著新鲜把货送下去。
两人再次背上那沉甸甸的、压得人腰都弯几分的背篓,一前一后,沿著被月光照得勉强可见的灰白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张家湾而去。
墨墨安静地跟在张晓峰脚边,不再撒欢,耳朵竖起,眼睛在黑暗中警惕地观察著四周的动静,履行著护卫的职责。
到了村口,王爱国那辆永久牌二八大槓自行车就藏在离大队部不远的草垛后面。
两人合力,將两个沉甸甸的背篓解下,用带来的麻绳,交叉捆绑,牢牢固定在后座两侧。
王爱国试了试,车子稳当,但那重量惊人,车把都沉得难以掌控,一个人推著走都极其费劲,更別说骑行了。
“这……张老弟,分量太足,靠这自行车弄到公社,怕是够呛。”
王爱国看著几乎被压垮的后轮,擦了把汗,有些犯愁。
从张家湾到清江公社还有十几里坑洼不平的土路。
张晓峰看了看那辆负重不堪的自行车,又看了看漆黑的前路,吐出一口带著白雾的寒气:“送佛送到西。
我跟你一道,推到公社。”
没有多余的话,一个在前把著车头控制方向,一个在后用力推著后座兼负重最沉的部位,两人就这么低著头,咬著牙,吭哧吭哧地,在月光下坑洼不平、满是碎石的乡村土路上,一步步往前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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