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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彻头彻尾”
这个词)这是新奥尔良市《皮卡尤恩时报》说的。
“懦弱的男男女女毫不挣扎就屈服于邪恶的欲念,这样的小说还真让人欲罢不能呢!”
——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这样太无聊了。
至于爱荷华伯灵顿《星期六晚报》那些评论员的看法,就得各位自行判断了。
即使有这些不和谐的声音,这依然是一部极其重要的作品,市场反响也确实如此。
这本书融合了各式各样的人生经历,融合了梦想、希望、恐惧、幻灭、决裂,以及一个莫名饥渴的灵魂的哲思,这本书是一座灯塔,可以指引那些迷途的人。
作者写得毫无保留,仿佛这是一场“爱的苦役”
。
作者极欲倾吐自己的真情实感,字里行间处处可见这急切而又强烈的渴望。
就我个人而言,当读到文中这一幕的时候,我的心一阵绞痛:渴望获得同情的菲利普,为了乞求该死的米尔德丽德(对方从未当过他的情妇,地位上跟他平起平坐)容忍他(仅仅是容忍他而已),最后不惜放下所有尊严大喊道“你不知道身为跛子是怎样的感受”
。
这句话有种直抵人心的力量,让人不禁悲从中来。
范妮·普赖斯的自缢、贫民窟里十六岁母亲的早逝、克朗肖的病逝、杜克老先生和菲利普自己心中那蔓生的痛苦,这一切都有着无尽的感染力。
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精彩的场景。
作者把那些哲学家从他们的老巢里挖出来,说他们不过是“用适合自己的人生哲学来适应生活”
的普通人。
若不是天才,又怎能有这样的体悟呢?若不是天才,又怎能深入米尔德丽德那粗俗的灵魂,走遍其所有蜿蜒曲折的卑劣之处呢?只有拥有强大同理心和恻隐之心的天才,才能够同情范妮·普赖斯这样的人,同情她那徒劳无功而又自我毁灭的艺术梦想,同情老克朗肖这个沉迷诗歌与哲学的浪**子,或是杜克先生这个心力交瘁的革命家,或是索普·阿瑟尼这个如笼中困兽的“西班牙大公”
,或是伦纳德·厄普约翰这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或是索思医生,或是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牧师和他的妻子——以上每一个人物都是杰作。
作者刻画了一幅幅非凡的肖像画,笔触流畅如维米尔,色彩分明如弗兰斯·哈尔斯,沉郁动人如伦勃朗。
而主人公菲利普虽然更多被看作其他角色自我表达的媒介,但作者对他的描画也常常像照片一样逼真。
他绝不是一个深沉的叙述声音,而是一个棱角分明、思维活跃、言辞幽默、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硬要说这本书有什么毛病,也许有人会说三十多万字的篇幅实在太长,也可能有人会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最后一段恋情一反常态地讳莫如深。
在萨利·阿瑟尼出场前,所有情节都以最直白的方式呈现。
无论场景多么粗俗或令人尴尬,作者从来都没有回避过。
然而在导致萨利最终怀孕的那段云雨之前,两人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作者却只字未提。
直到萨利眉头轻轻一皱(她随即解释了皱眉的原因),事实就这样突然摆在读者面前:原来在这之前,两人已经有过许多云雨情,只是都被作者略去不表。
在细细讲述了主人公与米尔德丽德以及诺拉的情缘后,这样的处理方式着实令人诧异。
现在回顾整个故事,我对这本书的感觉正如故事里老克朗肖对那块地毯的感觉,他曾用那块地毯来回答凯利关于人生的意义:
织工在地毯上编织出精美繁复的图案,并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给自己审美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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