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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性格懦弱,虚荣心重,虚荣到你得时时刻刻当心别伤害他的感情;他把无所事事和理想主义混为一谈,直到他自己也无法将二者区分开。
有一天,他在劳森的画室里遇到了一位记者,对方被他舌灿莲花的本事给迷住了。
过了一个星期,有家报社的编辑写信给他,想请他写一些评论文章。
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他都在苦苦纠结中度过。
他之前念叨了好久说要找一个类似的工作,所以现在没脸直接拒绝,可是一想到要正儿八经地做一件事他就心里发慌。
最后他还是拒绝了对方,觉得整个人如释重负,又可以自由地呼吸了。
“那会干扰我的工作的。”
他告诉菲利普。
“什么工作?”
菲利普毫不客气地问他。
“我的精神生活。”
他回答。
接着他又对一个叫埃米尔的日内瓦教授赞不绝口。
这位教授才华横溢,人人都说他一定会大有作为,可惜他到死都没能让大家如愿。
他去世之后,众人从他的文件里找到了一本日记,内容精彩纷呈,巨细无遗地记载着他的生活,而他一事无成的原因和自欺欺人的借口也顿时显露无遗。
海沃德露出了谜一样的微笑。
不过他依然会眉飞色舞地谈论各种书籍。
他品位高雅,眼光独到,对概念性的东西有着不竭的兴趣,跟他待在一起不会觉得无聊。
其实这些概念性的东西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因为它们从来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他就像对待拍卖厅里的瓷器一样,把它们拿在手上把玩,欣赏它们的形状和釉色,在心里定一个价格,然后把它们放回原位,从此再也不会想起。
然而正是海沃德提出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一天晚上,收拾打扮一番之后,他带着菲利普和劳森去了比克街[295]一家酒馆。
这家酒馆见证着十八世纪的辉煌记忆,能让进入其中的人产生浪漫的联想,但它的不同凡响之处不仅在于酒馆本身的气派及其悠久历史,还在于这里有全伦敦最好的鼻烟,不过最负盛名的还是这里的潘趣酒。
海沃德把他们带进一个狭长的大房间,富丽堂皇中透出几分颓败,墙上挂着一些巨幅**像,是海登[296]派的巨幅寓言画,然而这里烟雾缭绕,煤气灯洒下一片昏黄,伦敦的天空又总是灰蒙蒙的,这些都为之增添了丰富的意蕴,使它们看上去像是早期大师的作品。
深色的护壁板、厚重斑驳的金色檐板以及桃花心木的桌子,给整个房间一种奢华而舒适的感觉,沿墙摆开的皮椅柔软而舒服。
正对门口的桌上放着一个公羊头,里面装的就是这里远近闻名的鼻烟。
他们点了潘趣酒,然后啜饮起来。
这是热的朗姆潘趣酒。
若要描述这令人惊叹的滋味,恐怕笔力有所不逮;朴素的词汇和寥寥几个形容词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浮夸的辞藻和新奇的珠玉之词随着被激发的想象力不断涌现。
酒从喉咙直抵胃部,全身的血液都暖和起来,直叫人神清气爽,飘飘欲仙;一杯下肚,喝的人马上妙语连珠,也更能领会别人的连珠妙语;它有着音乐的朦胧暧昧,又有着数学的精密确切。
只有一个特质能找到与之类比的东西——它有着一颗善良之心的温暖,而它的味道、香气和口感,都不是文字可以描述的。
人情练达的查尔斯·兰姆[297]若要试着描述它,也许会妙笔生花地描绘出他那个年代的生活场景;拜伦勋爵若要描述这不可描述之物,也许能在《唐璜》[298]的某一节中表现出它的绝妙之处;奥斯卡·王尔德若将伊斯法罕[299]的珠宝堆满拜占庭的织锦缎,也许能再现出那种勾魂摄魄的美。
一想到它的滋味,眼前便浮现出埃拉伽巴路斯[300]的酒池肉林,那纵情声色的场面让人头晕目眩;德彪西[301]演奏的悠扬和声,混合着旧衣箱散发出来的陈腐芬芳的浪漫气息,那里面装着被遗忘了的年代的旧衣服,拉夫领、紧身裤、紧身衣,同时飘来一阵阵山谷百合的微弱香气和车达奶酪的浓郁奶香。
能喝到这琼浆玉液的酒吧,是海沃德在街上偶遇剑桥大学的同窗时听说的。
那人叫麦卡利斯特,是个股票经纪人兼哲学家,他每周都会来这里一次。
很快,菲利普、劳森和海沃德也固定在每周二晚上来这里聚会。
由于社会风气的变化,这家酒吧已经少有人光顾了,不过对于爱聊天的人来说,这反倒是一件好事。
麦卡利斯特是个骨架很大的家伙,以他的身宽来说他实在太矮了;他长着肉乎乎的大脸,说话轻声细语的。
他是康德的信徒,评价任何事情都站在纯粹理性的角度。
他喜欢向别人阐述自己的信条,菲利普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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